根据《泰山学院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泰院政发〔2020〕39 号)要求,在助教导师的指导下,助教教师在助教的第一学期要担任导师的部分教学任务,以逐步适应教师岗位,为独立授课做准备。学校计划于本学期面向2024年下半年新入职教师开展授课演练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及时间安排
实施对象:2024年下半年新入职且实行跟班助教工作制度的教师(名单见附件1)。
实施时间:2024-2025-1学期第11-16教学周。
二、工作要求
1. 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请各二级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好教学入门关。除院领导、助教导师、助教副导师外,还可组织院级教学督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等参加演练评价,共同指导助教的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
2. 活动有序开展。组织至少两次讲课评课活动,每次时长不少于20分钟。课程可以是助教导师主讲的课程,也可以是下学期助教计划承担的课程。开展方式可以是担任导师授课任务时的随堂听课,也可以协调安排其他时间进行集中讲课。两次课之前应有一定时间间隔,给助教留出教学反思和教学改进的时间,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持续给予教学指导。
3. 活动过程留痕。讲课评课过程拍照或录像留痕,于12月24日前将授课演练方案、助教的授课演练教案、评价表(见附件2)、活动照片或视频、学院工作总结、学院工作改进方案报送至办公楼A221房间。
4. 跟班助教材料整档。各二级学院(研究院)负责建立助教的教学成长档案,将本学期助教的授课演练教案、听课记录、辅导答疑记录(助教辅导学生)、助教工作相关记录(至少两周一次)、学期总结、导师听课记录、导师指导记录等材料存档,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批次跟班助教教师名单
附件2:新入职教师授课演练评价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