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6〕21号,附件1)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和范围
2026年省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三种类别。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等围绕《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见附件2,新增“人工智能赋能学科专业通识课程与题库体系建设”“外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高校劳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项支持项目”等选题)自主选题,经学校按程序向教育厅推荐申报。重大专项,根据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简称“111计划”)要求组织开展,原则上不再另设其他选题。
二、推荐申报数量
(一)除专项外,省教育厅分配至我校的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申报名额尚未确定,名额明确后将另行通知。
(二)为鼓励高校教师积极参与考试招生工作,近5年内参与过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或其他重大专项工作的高校,可申报“专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2项,研究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三)为加强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在全国第五轮高校学科评估中排名为B-及以上的高校,可在B-及以上等级学科数量内参与“中国原创性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研究与实践”选题申报,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四)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进高校进教材进课堂工作以及基础学科专业建设、人工智能赋能学科专业通识课程与题库体系建设、外语课程教学改革发展,各高校可申报“推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三进’外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数学课程教学改革专项支持项目”“人工智能赋能学科专业通识课程与题库体系建设”“外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我校可分别申报重点项目1项。
(五)为进一步推进“工会劳动教育中心”建设工作,深入推动劳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高校可申报“高校劳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项支持项目”(研究周期1年)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面上项目各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六)为做好2030年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培育工作,各高校可申报“2030年国家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我校可推荐1项。推荐的培育项目,推荐现任(以申报时间为准)校领导作为主持人的,其数量不超过本校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总数的20%(按四舍五入计,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
三、申报要求
2026年省教改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应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申报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高函〔2025〕24号)(附件6)相关规定执行。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3年9月—2026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且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7 周岁。
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或参与过其他重大专项工作,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二)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组成员(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项目成员的类型和数量不作限制。
(三)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已经列入思政课省级教改项目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四)其他要求。各学院要严格进行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申报内容准确真实。对审核不认真的,核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限额。
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院内初评,确定推荐项目,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提报学校。各学院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四、项目立项
(一)面上项目。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的面上项目,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直接予以立项。
(二)重点项目。学校向教育厅推荐申报的重点项目,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立项;未被立项的重点项目,根据专家评审成绩、申报推荐单位意向,可转列为面上项目,并与学校其他面上项目享受同样的学校支持政策;专家评审成绩过低的项目,不予转列。
学校向教育厅推荐申报的L类选题“招生考试专项支持项目”,教育厅将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共同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项目水平、主持人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或其他重大专项工作情况等,择优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立项,按重点项目管理。未被立项的项目,不再转列为面上项目。
学校推荐的“国家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经审核后,纳入重点项目进行管理。
学校向教育厅推荐申报的“N、P、Q、R、S”选题项目,经评审后,择优确定部分项目按照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进行立项管理。
(三)重大项目。对立项的2026年“111计划”项目,以及经评审后择优确定立项支持的“S”选题重大项目,列入教改项目重大专项管理。
(四)项目评审。有关项目的评审工作由教育厅统筹组织。评审专家由各高校推荐,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遴选确定。各学院推荐专家10名,由学校统一遴选确定,专家需要涉及学院在招的所有专业,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3名;推荐的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本科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参与申报2026年教改项目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请各单位填报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5)于2026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办公楼A221,电子版发送至zyjsyjxyj@tsu.edu.cn。
五、项目管理
各高校应按照鲁教高函〔2025〕24号要求,加强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严格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时,应提交相应可代表本项目的、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比如:
(一)项目主持人依托本项目发表的重要文章。其中,立项为重点项目、重大专项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发表时需注明依托项目相关信息,下同),且该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立项为面上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文章发表期刊不限。
(二)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作为主编获评的教材奖(国家级教材建设奖、省一流教材等),作为主编编写的教育部“马工程”教材、行业部委及以上规划教材,高水平课程等。
(三)项目主持人获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全省类学生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四)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未取得任何标志性成果材料的,一般不予结题。
六、申报流程
各教学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汇总工作,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向教育厅推荐,并组织教师通过山东省本科教改管理系统上传填报材料。
材料提交:
《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5份。
《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2026年11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办公楼A221,电子版以“学院+姓名+省教改项目申请书/支撑材料”命名后发送至邮箱:zyjsyjxyj@tsu.edu.cn,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燕 电话:6715596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6〕21号)
附件1:鲁教高函〔2026〕21号 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2.《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附件2: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docx
附:Q选题专项项目申报要求(省厅附件5).docx
3.《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4.《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26年泰山学院省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5.《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附件5: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docx
6.《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高函〔2025〕24号)
附件6:《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