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强省战略部署,落实《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教育厅现面向全省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及内容
(一)任务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应用导向,围绕“学AI、用AI、创AI、护AI”,将人工智能理念、知识、方法和技术深度融入教育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统筹推进素养提升、规模应用、技术攻关和安全保障,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个性化学习、便捷服务、精准管理、科学决策和科研范式变革的有效路径,形成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发展的“山东范式”。
(二)任务内容。
围绕促进人工智能素养提升、加强人工智能规模应用、推进人工智能技术攻关及增强人工智能安全保障等方向,分解重点任务21项(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试点任务申报单位为各二级单位,各单位申报不限数量。
(二)申报条件。
试点任务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发展重点规划,具备明确的工作推进机制;具备满足试点任务需求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拥有丰富的人工智能应用或教育数智化实践经验;能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组织保障。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承接不少于2项重点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承接多项重点任务。申报形式分为独立申报和联合申报,具备相应能力或资源互补的单位可联合申报,鼓励具备较强人工智能技术实力的企业作为参与单位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
(二)对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建设基础扎实、体系完善、方案可行的,予以认定为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区域或人工智能应用实验校。在教育数字化相关项目申报及资源建设中予以优先支持。
(三)有意申报试点任务的单位结合工作基础,认真填写《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任务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一式一份于4月2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A218,电子版发送至zyjsyjxyj@tsu.edu.cn。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方式:6711069
附件:
1.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任务清单及分解重点任务
2.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任务申报书
教务处
2026月4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