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时间:2025-09-30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12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33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5年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2025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

1.重大项目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教学改革问题,研究成果服务于高等教育政策制定、教学体系重构或重大教学工程实施,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2.重点项目聚焦教学改革中具有区域性、阶段性特征的某一领域关键环节或热点问题,通过深入研究形成显著性成果,引领某一方向的教学改革趋势。

3.面上项目聚焦教学过程和管理中的一般性问题,从更新教育理念、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等某一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实践,推动教学质量的普遍提升。

重大、重点、面上项目,围绕《2025年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自主选题。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

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近3学年20229月—2025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重大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重点和面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二)项目组成员

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项目主持人),其他成员人数不限。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我校专、兼职教师,也可为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在研校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校际、校企、校院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

申报限制

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教改项目,根据《2025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填写《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

2.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项目主持人和成员的申报资格,择优排序推荐。

3.材料提交

本次校教改项目在网上教研管理系统完成申报(系统地址、具体开放时间以及填报流程另行通知),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人114日前完成项目申报材料上传等工作。请各单位于11月4日前将纸质版《2025年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办公楼A221,汇总表要体现单位排序

(五)其他要求

重点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面上项目每个专业限报1项;鼓励各单位联合申报重大项目。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项目没有结题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安排专人严格进行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申报内容准确真实。各学院应组织专家进行院内项目初评,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在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推荐申报。学校将对所有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对信息不准不实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并核减所在下一年度申报限额。

、经费支持

校承诺对申报立项的所有面上项目、重点项、重大专项安排支持经费,具体额度根据《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33号)文件精神执行

、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学校会同申报单位对所有立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过程管理,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等情况报告。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所在单位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追回支持经费。

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向学院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二)结题验收

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正式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均应在项目完成后填写《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项报告书》,并进行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验收或鉴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通过实地检查、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行政部门专家除外),一般为5人。重大、重点项目验收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验收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专家组审议材料、答疑质询;专家组评议,提出验收意见。对成果特别优秀的项目,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或有关部门申请省、部级鉴定;验收合格的项目,由教务处统一发放项目结题证书;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并在延期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延期后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撤项处理,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能再申请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联系人:徐燕                 联系电话:6715596

 

附件1.《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33号)

附件2.2025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附件3.《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4.《2025年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泰院政发〔2025〕33号(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附件2.2025年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参考指南.doc附件3.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附件4.2025年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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