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2025年计划开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工作,支持实施一批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企校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以下简称“公共实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大力实施工业经济“头号工程”为牵引,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标志性产业链,支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项目,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加快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负有技能人才培养职责和能力的各类学校和科研院所均可申报。
2.设有负责实训工作的管理机构。
3.具有满足实训需求的各项管理制度。
4.具备满足实训需求的实训指导师队伍。
5.拥有完全可控的实训场地。
6.实训设备贴近企业生产实际,具有生产型实训功能,体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要求。
7.有完善可行的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日常运行必需的设施改造、设备折旧、实训耗材、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
8.践行产教融合理念,加强企校合作,签有相应的实训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对外技能人才培养。
9.自上年度至申报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10.申报企业需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公共实训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聚焦标志性产业链,服务于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建设、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实训体系架构科学、合理,课程内容前沿实用。以场景式、生产性、数字化为主要实训方式,实训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实训内容与岗位标准对接、实训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3.申报成功一年内,在场地建设、实训设备购置与维修、实训耗材补充、学员食宿、师资聘用等项目建设运营方面的费用不低于奖补金额。
4.申报成功一年内,以企业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3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能力不低于100人;科研院所参照企业执行;以院校为依托的公共实训项目年实训能力不低于10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能力不低于300人。
5.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作用,积极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技能人才对接交流、技能竞赛等有关活动。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请有意申报的本科高校按《通知》附件1、2格式组织申报材料,于4月9日14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送至办公楼A221,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并将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有关材料请扫描合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发至邮箱sdgj@shandong.cn。逾期不再推荐。联系人:徐燕,6715596。
(二)请有意申报高校在提交申报材料至有关邮箱的同时,登录专门系统提交有关材料(登录网址: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点击业务办理-项目遴选(评优)系统-法人登录<未注册需先注册>)
教育厅将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重点围绕实训项目与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密切程度、实训工作开展情况及质量、技能人才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中选优,遴选确定拟支持的公共实训项目,按程序发文公布。
(四)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可使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名义对外开展技能实训工作。
四、注意事项
实训项目名称应当突出实训主题,不带山东、山东省、企业或学校名称等字样,例如:**行业智能制造公共实训项目。
具体《通知》内容可登录该网址查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gxt.shandong.gov.cn/art/2025/3/21/art_15201_10349084.html
附件:
1.《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申报书》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申报书.docx
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2.《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