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山学院教师评学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泰院政发〔2021〕72号)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活动,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开展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23日。
二、评价范围、方式
学生为评价主体,采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对本学期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三、评价工作流程
1. 教务处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发布评价任务。
2.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按照步骤提示开展学生评教工作。平台登录网址及评价方法详见附件《关于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的说明》。
3. 二级学院的院级管理员有查看参评情况的权限,请各位管理员适时督促学生评价进度。
4. 评价结束后,教务处负责数据汇总、分析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四、其他要求
1. 学生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之一,学生评教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请各二级学院提高认识,对学生进行正面导向的评价培训,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评教工作,做到学生全员参与、评价不遗漏任何任课教师。
2. 评教工作是教学过程的重要一环,与教师和学生密切相关,请务必重视。
3. 评价过程中如忘记登录密码,学生本人可通过手机号找回密码;如果评价错误,可通过教学秘书联系教务处重置评价;如遇其他技术问题,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联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科孙秀娟老师,6715686。
附件:关于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的说明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6日
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