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泰山学院关于开展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8-15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377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教育教学理念更新,鼓励教师充分利用优质线上资源和新技术优势,大力探索实施基于线上优质资源的教学模式改革,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根据《泰山学院混合式教学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239号)要求,现开展泰山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课程申报,通知如下。

一、混合式教学课程的申报要求

1.有稳定优质的课程平台。混合式教学所需线上课程,优先选择国家认定的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慕课),无此类课程,可选择校内超星自建课程平台,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对拟选用课程,要进行意识形态、内容和质量审查.

2.有系统的课程资源。使用的课程平台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纠纷。课程资源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有相对完整的线上教学内容。

3.有合理的混合式教学设计。混合式教学必须保证20%-50%的学时开展混合式教学,这些学时要明确到具体章节,要对这些内容的混合式教学开展有明确的教学方式方法、信息技术条手段以及教学环境等(多媒体教室、智慧教室、网络通畅)的科学可行设计。

4.有混合式教学考核方案。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必须把学生线上学习数据纳入考核,一般不低于总成绩的20%,翻转课堂学习的表现等要纳入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不高于总成绩的50%

二、课程申报备案步骤

(一)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提交如下材料给学院

1.《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书》

2.混合式课程教学日历

3.混合式教学设计及相应的教案各1个(教学设计可以是一节课,也可以是一章节)

(二)学院审核、评议、推荐

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课程平台及在线资源进行审核,确保课程平台及在线资源没有政治问题和知识产权纠纷,确保课程方案科学可行,填写推荐意见,上报学校。

(三)所在学院提交如下材料到教务处

1.经学院论证修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包括《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书》混合式课程教学日历混合式教学设计及相应的教案各1个(教学设计可以是一节课,也可以是一章节)

2.学院审核与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材料提交时间:830日之前,提交申报书纸质版3份,其它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备案,开展混合式教学,达不到要求的,暂不支持。

三、混合式教学实施

备案后,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按照申报方案实施混合式教学。注意保存过程性材料,尤其是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教案、学生线上学习数据、师生互动数据、教师线上导学等教学过程性材料。二级学院要对混合式教学过程实施灵活全面跟踪。教务处根据教师提交的备案材料,不定期开展督查,查看课程教学是否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四、混合式教学验收

一学期的混合式教学结束后,教务处组织验收,教师须提交混合式教学实施情况总结、全部混合式教学教案,提供教学线上数据和学院对混合式教学的跟踪情况证明等,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对符合混合式教学标准的课程进行认定。对没有按计划实施混合式教学或提供材料不充分、不合格的课程,不予认定

五、工作量认定

经学校组织验收认定的混合式教学课程,首次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记1.5倍工作量。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同时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不重复测算工作量

联系电话:6716583

指定邮箱:taphui@163.com

 

附件:1.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书

2.混合式教学日历

3.学院关于教学平台及资源审核情况

4.代表性教学设计和教案

 

                                      教务处

                                    2022815

 

附件1.泰山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表.docx

附件2.泰山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教学日历.xlsx

附件3.学院关于教学平台及资源审核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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