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2】33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级普通本专科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工作,根据《泰山学院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办法(修订)》(泰院政发【2021】41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2021级在校普通本科学生,不含艺体类、专升本、校企合作、春季高考、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别专业。
2. 本科第一学期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已完成学年注册。
3. 学生的高考成绩和高考科目组合必须符合可转入专业的要求。校企合作专业不能与普通专业互转。
(二)二次选择专业资格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选择二次专业。
1.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50%(含)。
2.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二、工作进程安排
1.公示成绩
6月6-7日,各学院统计学生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按专业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在本院范围内公示。
2.填报志愿
申请二次选择专业的学生需填写《泰山学院学生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一),符合报名条件2的学生还须提交泰安市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报告日期不得早于申请日期前30天),6月7日到所在学院报名,由学院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汇总表。
3.上交材料
6月9日上午10点前连同学生申请表报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学生录取
教务处对申请二次选择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将所有报名学生根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照平均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各专业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报到
二次选择专业学生在公示无异议后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凡已办理报到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三、其他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学生资格条件严格把关审核,及时公示学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自觉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确保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2.退役复学的学生申请二次选择专业的条件根据国家政策可以适当放宽。
3.调整专业完成后教务处负责把所涉及到学生的课程进行调整,学生按照新专业下所选课程缴纳学分学费。
附件一:泰山学院学生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
附件二:泰山学院2021级学生二次选择专业汇总表
附件三:可转入专业名称及人数限额
教务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