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提高我校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质量,推动我校一流课程高质量发展,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开展泰山学院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遴选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课程类型
本次培育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包含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五类课程。
二、培育基本要求
1.2020年和2021年省一流课程申报培育国家级一流课程;2020年和2021年校一流课程可以申报培育省级一流课程;符合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条件、未纳入省一流和校一流、但具备优势和特色的课程可以申报培育省一流课程。
2.每个课程负责人限报1门课程,课程团队成员最多参与两门申报课程。
3.申报类型必须符合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相应类型的申报条件。
4.每个专业原则上限报2门,一流专业、硕士点建设单位可报3门。
三、支撑材料要求
1.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申报书
2.10分钟说课视频(线上课程、虚拟仿真教学课程除外)
3.融入课程思政的全部教案(或全部教案+思政案例)
4.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材、课程网站、课程平台、案例、资源库等)
5.采用信息化手段教学的证明材料(超星、雨课堂等)
6.课程改革其他证明材料(成果奖、省部级以上教改课题)
7.代表性教学案例
8.一学期的完整考核材料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统一使用附件1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样式)和申报说明要求。
四、课程建设支持
本次遴选培育的课程,遴选公示完毕后,给予一定的课程培育专项经费,用于课程建设,为2022年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做好准备。
五、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应对申报课程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真实合规,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5份、培育项目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5份、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培育汇总表(附件3)1份以及“支撑材料要求”中除申报书外其他所有材料纸质版各1份于2月22日前交至教务处A229,电子版拷贝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统一交至A229办公室。
(二)评审选拔。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课程的内容质量、创新情况、培育资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类择优确定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名单。
教务处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样式
2.培育项目任务书
3.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培育汇总表
4.国家级一流课程评审标准
附件2 泰山学院2022年泰山学院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任务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