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导入教务系统的通知

时间:2021-11-16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353

教处字[2021] 67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需要将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统一导入教务系统。因本次导入后,在不调整培养方案的情况下,下一年级直接复制上一年级的培养方案,自2021级之后将不需要在系统中设置教学计划,所以本次数据统计请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填写,仔细核对,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无误,录入教务系统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调整。

一、统计课程范围

1.理论课程除通识选修课中学生自选的公选课之外,其他所有课程全部需要统计(含第1学期已开设的课程,核对各专业学分的需要),师范类本科专业含跨专业辅修课。

注:《大学语文》和《泰山文化概论》因是必选课程,培养方案中开设该两门课的专业需统计到模板中,课程类别1为公选课,课程类别2为通识教育课程。“美育类课程”和“四史类课程”不需统计。

2.实践环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期全部统计,含0学分实践环节。

二、注意事项

1.有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分流后对应的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学期为第1和第2学期的课程,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需填写大类的专业和代码,第3学期之后开设的课程,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填写对应专业的。如2021级生物与科学类专业的《形势与政策》课,填写示例见附件。(生物科学类分流后专业是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

2.同一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多个学期均开设的,在开设学期列每个学期都填写,中间用逗号隔开(中文半角格式)。

3.2021级专升本和专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如课程名称和学分与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中相同,课程代码直接用本科的9位代码,如2021级本科中没有,课程代码可先空着,但课程类别、考试方式等其他信息需于专升本和专科的培养方案完全相同。

4.涉及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及课程名称及代码需与教务系统完全一致,大类代码必须使用系统中“专业大类”中的。

5.还没有最终定稿的专业,请于截止时间前至少要将第二学期的课程统计完成发到指定邮箱,以免影响后续排课,待定稿后及时统计发送,最后发送数据应为专业中开设的全部课程。

三、时间安排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下午5点前,

2.报送要求: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312391153@qq.com,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办公楼A213房间。

 

                               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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