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九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数量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报7项。
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类型与要求
(一)申报类型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含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 9 个类别。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 和时代精神;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理论 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2.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理论或 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在提高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上有成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在省内外高等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
3.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 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以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计, 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的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 检验时间截至 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1.注重申报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重点围绕“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四新” 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成果。
2.注重申报一线教师的成果,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创造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创造的成果,创新创业类成果,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成果,通过国际或国家评估(认证)的专业成果优先申报。
3.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由第一完成单位(主持单位)推荐申报(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推荐名额),对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
4.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各单位推荐的成果中,前三位主要完成人包含主要完成单位负责人(校长、副校长等)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推荐限额的30%(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合并计算,按四舍五入计,但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且须提供其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须本 人签字、单位盖章,以下简称写实性说明),并作为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并提交。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 个(人) ,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 2 项。
5.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含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不予增补并视 情况予以通报。
三、申报材料
本届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报送推荐纸质材料两种方式,网上填报方式另行通知,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附件 2)的 word 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且有相关人员签名的 PDF 格式扫描件电子文档,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申请书”。
(二)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明细表(具体材料应在第一完成单位网站上展示,并在明细表显要位置注明网址链接,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无网址链接或无效网址链接均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word 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扫描件(合并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 版式,不超过 50 页码),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佐证材料”命名。
(三)成果如为著作、教材,应提供纸质版样书1本(套)。
(四)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为常用视频格式,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应在第一完成单位网站上展示,并在申请书相应位置注明网址链接。
注:等学校推荐结束后,被推荐者按照省里的材料要求网站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
(二)教学成果奖是专业建设质量的重要体现,暑假学校已经组织了预申报,各学院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整合,鼓励各学院之间,各学院与外校之间,联合申报;要组织集体论证,组织专家论证,提高申报质量。
(三)对申报成果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存在弄虚作 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申报材料以单位集体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视频可以提供光盘),汇总表一份,报送办公楼A221。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qun999@163.com。联系人:时群,联系电话:6715596。时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 申请书
3.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 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
1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