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1]61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日常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提高学生应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在全校推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现将2021年“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能力自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知识培训
1.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4日-2021年12月3日
2.培训人员:
(1)2021年新进教师(参与实验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
(2)2021级全体新生(含专科生、本科生、专升本)
3.培训方式:
(1)各学院组织集中学习,建议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课时;
(2)“泰山学院实验室安全实训平台”在线学习时间累计不低于 6 课时。
4.培训内容: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3)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符合专业特色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5.培训安排:
(1)2021年11月2日下午5点前,报送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考试分管领导和安全实训平台管理员名单(见表格见附件三)和培训考试安排方案。
(2)报送地点: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理工楼A1007室)
(3)联系方式:0538-6711209 6716583
二、在线考试
1.考试时间:
2021年11月4日-2021年12月3日
2.考试方式
登录“泰山学院实验室安全实训平台”进行在线考试,网上自主考试方式和集中考试方式两选一。(登录网址:http://210.44.195.84:8081/ept/login/;登录账号:学生为本人学号,教师为工资编号,初始密码为:111111)
3.组卷要求
各学院“安全实训平台”管理员根据各学院所开设专业的实际要求进行组卷(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二)。
4.考试成绩汇总
2021年12月10日前报送实验实训安全考试成绩总结材料。
5.报送地点: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理工楼A1007室)
三、合格证书发放
1.成绩要求:
(1)新进教师测试成绩不低于90分;
(2)学生测试成绩不低于85分。
二级学院根据自身需要,自主设定合格证书发放标准,纸质合格证书由学院组织在网上自行打印存档。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组织工作,真正将学生进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请各学院管理人员统一对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能力自测证书进行管理。考试通过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对于未获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该学院实验场所所产生的一切行为后果由所在学院自行负责。
附件一:各学院安全考试必考模块
附件二:实验室安全实训考试平台使用手册(教师版)
附件三:实验室安全考试分管领导和平台管理员名单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