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关于开展二级学院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24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260

各学院:
    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并于4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4和工作小组名单)经院长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关于开展二级学院专业自评工作的通知.docx

Copyright©2024 泰山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