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5年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9-28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我校继续开展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学院

专业

文学与传媒学院

汉语言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商学院

财务管理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已完成学年注册的在校二年级本科生(四年制),修读完成主修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学分,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良好(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且学有余力。

三、工作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25928日至109日。

2.名流程:

电脑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籍信息→辅修报名。

手机端:登陆喜鹊儿APP→学业服务→正选→选择课程范围(选辅修)→选择专业年级进行报名。具体负责科室:学籍科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开展辅修的审核工作。主修专业学院需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审核提交修读申请学生的资格,复审由教务处负责具体负责科室:学籍科。如某一专业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名额,则根据报名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同一专业招收的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当年招收的主修学生数量的50%。

4.审批通过后,教务处具体负责科室:教学运行科把拟录取学生名单提交各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由申请者持报到证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报名,由辅修学院按照培养方案安排学生进行辅修课程的学习。

四、其他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辅修教育学习结束时若成绩全部合格,可以发放辅修专业证书,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学信网可查询。

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不能同属一个学科门类,辅修第二专业与主修专业不能同属一个专业类。

其他有关事宜按照《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和《泰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泰院政发〔2025〕22号)执行。

 

 教务处

                                2025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