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经教师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以附件形式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对公布的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提供事实依据,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 点:办公楼A221
电 话:6715596
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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