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9-21  

  

教处字[2023]41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工作计划,现对2022-2023学年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各学院根据《泰山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泰院政发[2012]52号)文件要求,组织完成2022-2023学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文件中第三项“打分和计分办法”的“教学质量得分”,请使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馈的数据。

考核结果需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附件1需每位参加考核教师提交纸质版一份;

2.附件8需要提交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份(其中优秀率不得超过参与人员的 25%,四舍五入),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3.考核过程相关数据各学院存档备查。

二、教学工作量统计

各学院根据《泰山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泰院政发〔2019〕45号)文件要求,组织完成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工作量统计。

新开课和双语课的请填写《2022-2023-2学期新开课、双语课统计表》后报教务处审核。

本次工作量统计表(单独发相关单位)一是填写表红色列数据(标准班人数、新开课或双语课系数和课堂外工作量),二是需要核对表中数据是否有误。对于本次工作量统计作如下说明:

1)标准班人数严格按照文件中规定课程类型确定,表中的A、B列可供参考,其中美育课、劳动课、网课的标准班人数均为60。

2)除学工处、招生就业处承担课程外,美育课、劳动课网课、跨学院授课老师的工作量均已调整到教师所在单位;在二级学院授课的行政部门老师的工作量由课程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外聘教师的工作量聘任单位负责审核

3)教师所在单位是根据教务系统中数据整理的,如数据有误的请及时联系修改。

4)在系统中办理了调课申请成功的,按调整后的计算,未在系统中申请的不处理。

5)艺术学院(音乐)因是小课表授课,工作量需学院单独报送。

6如有读博、挂职、请假、访学等原因该学期未上课的老师可将老师工号、姓名填写在最后行中,在备注列注明原因。

统计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教学计划进度表

各学院组织完成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进度表的执行情况审核,本表一式三份(纸质版,学院与教师本人各留存一份,提交教务处一份

、时间安排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于1031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A21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312391153@qq.com。

 

 

                                 

                              2023921

附件1.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5-附件8.doc

2022-2023-2学期新开课、双语课统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