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6-09  

教处字[2023]26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务处工作安排,近期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排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课年级安排

本次排课年级为202020212022级全部专业。2023级专升本专业待培养方案确定后进行,2023级本、专科专业待新生报到结束后进行。

二、公共课排课安排

6月9-614日,完成公共课教学任务的设置(可同步设置专业课、跨专业辅修课等其它教学任务)。

6月15-6月26日,公共课开课学院进行排课,教务处负责协调完成,具体时间根据排课进度提前通知开课单位。

特别提醒: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如有漏开的公共课,请提前联系相关学院开课。

三、跨专业辅修课排课安排

6月27日,完成20202021级跨专业辅修课教学任务设置和排课,2022级大类分流结束后进行。

跨专业辅修课设置合班信息时,只需添加附件1中对应的班级,合班后务必修改合班人数。

跨专业辅修课可排课节次和预留节次见附件2,该时间段内请勿安排其他课程。

四、专业课和实践课时间安排

6月28-75日,各学院完成教学任务设置2020级教学计划各学院需单独录入),并完成专业课的排课和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

需要学生选课的课程,在设置教学任务时,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合班人数。

各学院统计需要学生选课的课程(格式见附件3,电子版于7512点前发送到邮箱3312391153@qq.com。

五、综合素质课(公选课)排课安排

排课时间是在专业课排课期间,开放全部教室资源后进行,排课时请注意区分南北校区。每学院开设课程门数一般不少于5门,综合素质课课程号不能与专业课课程号相同。

特别注意:

1.设置教学计划时开设专业为202020212022级全部在校专业。

2.设置综合素质课教学任务时,只需添加一个专业,普通理论课人数100人,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适当增减。

六、严格执行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和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的规定

1.具有教授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每人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门学分课程(不低于32学时),所授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2.机关部门教授、副教授的教学工作任务由学科归属学院负责安排。

3.因进修、访学、挂职、病休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规定本科教学任务的教授、副教授,需填写《泰山学院教授、副教授暂不授课申请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于75日前交办公楼A213房间,已在相关部门备案的不需要填写此附件。

4.高校教龄不足一年的新入职教师,第一学期不安排授课任务,并注意选配富有教学经验、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优秀教师担任助教导师。

七、注意事项

1.设置教学任务时,授课方式、可安排时数、校区和教室类型等务必准确无误。同一门课有不同授课方式且每一合班信息设置了两条以上教学任务的,请务必绑定上课班组。未设置上课班组课程的任务学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设置上课班组的课程,每一上课班组的任务学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2.排课时课程表中的所有信息要与实际上课信息一致,包括上课教师、地点、时间等,同一上课班级有多人授课的,排课时必须明确每个人具体的上课周次

因授课特殊需要,凡是在教务系统课表中不能准确显示实际上课信息的课程,如技能课、小班授课、部分实验课等,均由相关学院单独提供教务系统以外的补充课表,同样要求该补充课表中的所有信息与实际上课信息完全一致。

3.实践环节需将学生安排到指导教师名下。

4.周二5-8节一律不排课。除综合素质课、跨专业辅修课和实验实训课以外,周六下午和周日不排课。

5.注意排课的科学性、合理性:

    (1)周一上午1、2节不安排公共课,大学体育不安排在第1、2节;

    (2)排课需遵循“先上午、后下午、再晚上”的顺序,能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上课的,不安排在周六和周日;

    (3)同一门课程在同一个授课班级不准四节连排(技能课除外);

    (4)同一位任课教师面向同一个班级即使不同课程不准四节连排;

    (5)除专业特点要求外,不能3节连排,周学时为3的课程采用单双周的方式解决;若不可避免3节连排,尽量安排在下午;

    (6)原则上,一位教师每天的教学工作量不超过4学时(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除外);

    (7)原则上,每门课程在一个班中,两次课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至少1天以上,如:周一、三、五或二、四等。

6.需要机房、琴房、练功房、智慧教室等特殊教室的学院,请联系相关学院确定地点。

7.在企业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上课的课程,授课地点不得设置为校内的某个具体教室,要设置在指定的虚拟教室(系统已设置名称为校外实践基地)。

8.下学期外出实习班级见附件5

9.排课时请注意南北校区问题,下学期回校本部的专业已在系统中修改完成,设置任务时按照系统中的校区安排即可,2022级南校区专业见附件6。

 

    附件1:2023-2024-1学期跨专业辅修课开课统计表

    附件2:2023-2024-1学期跨专业辅修课排课节次安排

    附件3:2023-2024-1学期学生选课课程统计表

    附件4:泰山学院教授、副教授暂不授课申请表  

    附件52023-2024-1学期实习统计表 

    附件6:2023-2024-1学期南校区2022级班级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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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2024-1学期2020、2021级跨专业辅修课开课统计表.xlsx

附件2:2023-2024-1学期跨专业辅修课排课节次安排.docx

附件3:2023-2024-1学期学生选课课程统计表.xlsx

附件4:泰山学院教授、副教授暂不授课申请表.docx

附件5:2023-2024-1学期2021级实习统计表.xlsx

附件6:2023-2024-1学期2022级南校区班级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