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山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经各院系推荐申报、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评审,评选出泰山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1项。根据《泰山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5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成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必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6713172、6715596
附件:泰山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公示名单
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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