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以培养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人才为目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
2025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推动全国范围内开设1000个“微专业”(或专业课程群)和1000个职业能力培训课程,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提升高校学生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教育部“微专业”备案库的项目,学生修读合格后学习记录与修读信息可在学信网查询。
2026年,学校9个微专业在教育部“双千计划”完成备案,累计培养学生200余人。后续将依据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持续新增备案微专业项目,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二、分专业简介
2026年第4期微专业招生信息
序号 | 开设学院 | 微专业名称 | 负责人 | 总学分 | 招生简章详情 |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微短剧制作与运营 | 范凯 | 18 | |
2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泰山文学与文献 | 邵妍 | 12 |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党务管理 | 刘宁 | 12 |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 | 赵姣姣 | 14 | |
5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信创智能软件开发 | 张国锋 | 17 | |
6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AI 应用安全工程与实践 | 冯玲 | 15 | |
7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AI大模型应用开发 | 钱艺 | 15 | |
8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赵健 | 18 | |
9 | 外国语学院 | 实用进阶日语 | 樊丽丽 | 13 | |
10 | 体育学院 | 运动防护与康复 | 晁毓菡 | 10 | |
11 | 艺术学院 | 经络导引舞蹈疗愈 | 赵建 | 14 | |
12 | 艺术学院 | AI音乐内容制作与交互应用 | 林琳 | 13 | |
13 | 艺术学院 | 非遗音乐传承与运用 | 李岩 | 10 | 具体请联系艺术学院 |
14 | 艺术学院 | AI艺术设计 | 路华钊 | 10 | 具体请联系艺术学院 |
15 | 艺术学院 | 工艺美术 | 安娜 | 10 | |
16 | 艺术学院 | 泰山特色服饰产品设计 | 侯汝斌 | 18 | |
17 | 艺术学院 | 文化产品创意设计 | 刘杨 | 15 | |
18 | 艺术学院 | 泰山碑刻金石书艺 | 王远庆 | 10 | 具体请联系艺术学院 |
19 | 教师教育学院 | 智慧教师教育 | 李子彦 | 10 | |
20 | 教师教育学院 | 非遗艺术创作与实践 | 许 珂 | 10 | |
21 | 教师教育学院 | 家庭教育 | 于 洋 | 10 | |
22 | 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 | 药膳康养 | 张西梅 | 12 | |
23 | 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 | 生态修复技术 | 张建梅 | 16 | |
24 | 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 | 功能农业与功能食品 | 张蕾 | 14 | |
25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智能工程软件 | 苏海霆 | 14 | |
26 | 数字经济学院 | 数字贸易与直播电商 | 巩崇一 | 12 | |
27 | 数字经济学院 | 数字金融 | 葛美连 | 12 | |
28 | 商学院 | 数智营销 | 胡承立 | 13 |
三、学费缴退
(一)收费标准
参照《泰山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27号)执行,按照《泰山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收取学分费,每学分100元,不收取专业注册费。
(二)缴费方式
自收到《微专业录取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登录学校统一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学费需一次性缴清,缴费成功即视为确认修读;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资格,名额不再保留。
(三)退费政策
因重大疾病、应征入伍等不可抗力确需退读的,须于课程开始前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可退还未开课程部分学费,已开课部分学费不予退还。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已缴费用一律不退还。
四、教学安排
微专业采用单独编班授课,原则上20人以上方可开班,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上课时间主要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双休日,具体时间以排课为准。微专业学制一般为1年,学生可在1~2年内修读完成。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
六、成绩与证书
“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微专业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不影响评奖评优、学分绩点计算和毕业、学位审核。修完所有微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泰山学院微专业结业证书”。教育部备案入库的微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学信网查询微专业修读信息。
七、其他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以《泰山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27号)和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