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校企合作办学,促进产教融合内涵发展,根据《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要求,拟对我校2026年合作结束的校企合作专业(无在籍学生)进行履约情况结项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全面评估和总结校企合作专业办学的成效与经验,探索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促进专业发展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不断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考核范围
2026年合作结束的校企合作专业(已无在籍学生的专业)。
三、上交材料
1.结项考核绩效报告:各学院请以专业为单位撰写结项考核绩效评价报告,每个专业撰写一份报告。报告中要包含自首届招生开始以来的合作专业的绩效情况。自评报告要求语言精练,尽量以数字说话,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绩效报告模板和绩效指标,请参考附件2。
3.绩效自评表及证明材料
请对照《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评分标准,客观、真实的填写加分选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填写模板请参考附件3,绩效自评证明材料格式请参考附件4。
四、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包括绩效报告、自评表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合作企业和学院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于2026年10月31日之前,交教务处A221,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zyjsyjxyj@ts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 6715596
附件:1.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2.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结项考核绩效评价报告模板及参考指标
3.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结项考核绩效自评表
4.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结项考核绩效自评证明材料汇编
5.2026年结项考核校企合作专业清单
教务处
2026年10月18日
附件1-泰院政发〔2023〕36号 (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结项考核绩效评价报告模板及参考指标.doc
附件4-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结项考核绩效自评证明材料汇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