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研究质量与水平,切实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根据《泰山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33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16批)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结项范围:2024年(第16批)立项的校级教改研究项目,第15批申请延期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相关要求
申请结项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1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单独装订。《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填写好后由所在单位汇总,一式1份,所在单位盖章。
2.《泰山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应从项目研究意义、研究方法、成果内容、创新点及推广应用情况等方面,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整体概述,不少于6000字,重复率须低于20%。项目研究报告的查重报告,一式1份。
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教材、证书、文件及教学实践效果材料等)1份。
4.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申报书和中期检查报告,一式1份。
除《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外,其他材料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结题材料包。
三、结题验收程序
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认真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并审查相关材料,在《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中填写所在单位意见。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组成果进行鉴定,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汇报PPT,现场汇报,专家组审议材料,答疑质询,专家组评议,根据成果鉴定情况,填写验收意见,确定验收结果。
四、不能按时结项的处理方式
1.本次结项项目为2024年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能申请延期。极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批准,研究时长延长不能超过1年。
2.未办理申请延期或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按撤项处理。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务处将根据撤项情况相应核减所在单位申报数额。
五、材料报送
《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一式1份)、《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1份)、《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研究报告查重报告(1份)、成果佐证材料(1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A221,同时将以上电子材料(《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除外)打包,总文件命名为:“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管理单位名称”,子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工作单位+结题材料”;《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命名为“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工作单位”发送至邮箱:zyjsyjxyj@tsu.edu.cn
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9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研究科(办公楼A221)
联系人:徐燕 联系电话:6715596
附件:
1.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包
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包.zip
2.泰山学院第16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泰院政发〔2024〕58号(关于公布第十六批教学改革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