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关于开展2024年(第16批)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14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研究质量与水平,切实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根据《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533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16批)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结项范围:2024年(第16批)立项的校级教改研究项目,第15批申请延期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相关要求

申请结项的项目主持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1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单独装订。《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填写好后由所在单位汇总,一式1份,所在单位盖章。

2.《泰山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应从项目研究意义、研究方法、成果内容、创新点及推广应用情况等方面,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整体概述,不少于6000字,重复率须低于20%。项目研究报告的查重报告,一式1份。

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教材、证书、文件及教学实践效果材料等)1份。

4.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申报书和中期检查报告,一式1份。

除《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外,其他材料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结题材料包。

三、结题验收程序

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认真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并审查相关材料,在《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中填写所在单位意见。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组成果进行鉴定,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汇报PPT,现场汇报,专家组审议材料,答疑质询,专家组评议,根据成果鉴定情况,填写验收意见,确定验收结果。

四、不能按时结项的处理方式

1.本次结项项目为2024年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能申请延期。极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批准,研究时长延长不能超过1年。

2.未办理申请延期或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按撤项处理。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务处将根据撤项情况相应核减所在单位申报数额。

五、材料报送

《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一式1份)、《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1份)、《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研究报告查重报告(1份)、成果佐证材料(1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A221,同时将以上电子材料(《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除外)打包,总文件命名为:“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管理单位名称”,子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工作单位+结题材料”;《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命名为“泰山学院教改项目+结题汇总表+工作单位”发送至邮箱:zyjsyjxyj@tsu.edu.cn

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9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研究科(办公楼A221)

联系人:徐            联系电话:6715596

附件

1.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包泰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包.zip

2.泰山学院第16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泰院政发〔2024〕58号(关于公布第十六批教学改革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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