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与共享,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养,规范网络课程的管理,现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优质网络通识课程及指导老师的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对所指导的课程有较浓厚的兴趣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结合线上课程资源开展独特的辅导工作,熟悉网络教学模式。
二、课程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
1.指导教师要提前熟悉网络课程的教学安排,掌握其教学内容,发布课程教学的相关通知。
2.网络课程在正式开课后2周内,指导教师须安排不少于1学时的首次师生见面课(线上或线下均可),强调学习时间、学习要求、学习纪律、考核方式、成绩构成比例等。
3.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强化课程考核监督管理,及时关注并处理学习过程中异常情况。
4.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指导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进程,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辅导与答疑。
5.负责课程成绩的核算及录入,及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成绩,并将相关材料做好存档。
三、遴选流程
1.校外课程指导老师遴选
每个学院可从学校引进的“智慧树”课程清单中选择2-3门、“雨课堂”课程清单中选择1门(课程清单见附件1)。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原则上指导1门,已在相关平台注册的教师,姓名和手机号与平台要一致。
2.校内老师在线课程遴选
遴选校内教师已有在线课程作为网络通识课程,要求课程已在“智慧树”“雨课堂”“超星”等平台上线,且课程资源完备,涵盖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视频、试题库等课程材料。优先考虑通识课程和综合素质课程。申请开设网络通识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写《泰山学院网络通识课程开设申请表》(详见附件2)。
3.教务处负责相关课程的排课、选课和建课,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班级不开课。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发送到邮箱:jwcjxyxk@tsu.edu.cn,如有重复课程将按照提交时间对后提交的学院进行调整。
四、工作量计算
课程指导教师的相关教学工作量,按照《泰山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泰院政发〔2019〕45号)课堂教学工作量中综合素质课的1/4核定。
附件.zip 教务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