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第一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10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特色学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学校符合推荐条件的示范性特色学院推荐示范项目包括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3类子项目。

(一)现代产业学院。推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应用型高校,高质量建设现代产业学院,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着力提升区域重点产业竞争力。

(二)专业特色学院。推动相关院校面向国家战略急需、科技和文化发展前沿、大国博弈焦点,推进组织模式创新,加快培养关键领域高质量专门人才,助力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高地。

(三)乡村振兴学院。推动服务“三农”相关的职业学校聚焦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培养培训涉农技能人才,提升职业学校服务乡村振兴的质量,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二、推荐要求

(一)现代产业学院

1.参与主体。现代产业学院推荐工作面向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的二级学院(单位)。

2.参与条件。申请参与推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专业特色学院

1.参与主体。专业特色学院推荐工作面向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的二级学院(单位)。其中,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领域专业特色学院推荐工作面向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的直属附属医院。

2.参与条件。申请参与专业特色学院推荐应满足对应领域的相关条件(见附件2)。

3.推荐领域及数量。第一批开展智慧交通、能源、密码、软件、文化艺术(非遗)、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农业(未来农业)等领域专业特色学院推荐工作。后续将分批次陆续开展其他领域专业特色学院推荐工作。

(三)乡村振兴学院

1.参与主体。乡村振兴学院推荐工作面向对象为职业学校的二级学院(系)。

2.参与条件。申请参与推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填写《现代产业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4)、《专业特色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5),《乡村振兴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6),并提供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版扫描件。纸质版申报书(附件4、5、6)需在审批页签字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有),学校公章由教务处统一申请。相应支撑佐证材料无需纸质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zyjsyjxyj@ts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办公楼A22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1:00前。

学校评审后将择优推荐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1.现代产业学院创建条件

2.专业特色学院创建条件

3.乡村振兴学院创建条件

4.现代产业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

5.专业特色学院创建示范项目申报书

6.乡村振兴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书

关于开展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第一批)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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