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关于培育2024年优秀自编教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8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水平,保证优秀教材顺利出版,根据《泰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452)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培育2024年优秀自编教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培育的教材应体现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新理念、新要求,价值导向与知识教育融合,具有前沿性、应用型、特色化、时代性、新样态等反映新时代需求的精品新编教材和再版教材,重点支持校企合编教材、交叉学科教材数字化教材

(一)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反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最新要求,体现学术理论创新,瞄准国家战略需求的高质量前沿教材。

(二)既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又具有适用性,学校和行业企业联合,能将学科、行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编入的活页式教材、工作手册式教材和融合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应用型教材。

(三)反映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创新成果,适应一流专业建设、硕建点建设、特色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等需要的高质量特色教材。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课程思政、创新课程思政内容和形式,反映新时代劳动教育、美育、体育全新要求,适应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需要的实验、实践性教材和创新创业教育需求的新时代教材。

(五)适应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需要,满足互联网时代学习特性需求,重点资助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纸本+媒体数字化资源”“融声音、文字、动画一体的电子教材”“多媒体和网络动感交互的多媒体教材”等新形态数字教材。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完成50%以上的内容并获得出版合同;书稿必须有2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专业专家的推荐,推荐必须客观、公正,且有具体评价意见;必须提供单位党总支对书稿内容的政治审查意见、学院的学术审查意见和学院的推荐意见。

(二)所有资助教材的出版机构须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或者省级以上出版机构。

(三)主编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教授本课程三个周期以上。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对象

1.专著、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

2.不能独立作为教材的音像制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等。

3.已有“马工程”教材的课程教材。

4.不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著作权存在争议。

(五)部门各单位限报2项。

三、申报立项程序

1.申请资助者须认真填写《泰山学院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

2.所在二级学院(单位)进行政治审查、学术审查和推荐,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将其连同申请表与支撑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教研科。

3.教务处核定后,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4.对列入2024年教材出版资助的项目,必须202512月31日之前完成教材出版任务。到期如完成出版任务,将视情况终止资助。

五、材料提交

1.立项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

2.提交编写大纲和50%以上的初稿1份

3.项目人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原件1份、与本立项教材相关的支撑材料1份等。

4.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1份。

电子版材料:立项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2025118日16:00前发至zyjsyjxyj@tsu.edu.cn;

纸质材料: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4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提交材料2、3、4各一份报教务处221房间。

附件1:泰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泰山学院教材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1218


Copyright©2024 泰山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