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下半年批次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3 作者:孙秀娟 来源:教务处 浏览:10

各二级学院、泰山研究院、教师教育研究院:

根据《泰山学院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泰院政发〔202039 号)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下半年批次的跟班助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及时间安排

为弘扬优秀教师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对高校教龄不足一年的新入职专职任课教师实行跟班助教工作制度,跟班助教工作时间为一年。跟班助教期间,助教在第一学期不承担授课任务,第二学期在导师指导下承担一定的授课任务,各学院(或研究院)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适当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助教导师选聘工作

各学院(或研究院)遵循部门推荐和导师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聘请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关心青年教师成长;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的专任教师担任助教导师。鼓励学院选聘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一流课程奖项的教师和教学督导担任助教导师。每位导师每学期原则上指导助教不超过 1 名,指导工作的第一个学期主讲一门不少于32学时的全日制本科生必修课程。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新入职教师配备副导师或副导师团,同时新入职教师也可到其他教师课堂进行随堂听课学习,学院要为新入职教师站上讲台提供更多支持。

请相关单位核对《泰山学院2024年下半年新入职教师名单》(见附件1),填写《泰山学院2024年下半年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913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办公楼A221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tsu5686@126.com。学校根据报送情况确定助教导师、副导师名单。

三、跟班助教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或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新入职教师助教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跟班助教工作的新入职教师扫描下方二维码进“2024年下半年新入职教师交流群”。

2.助教导师切实发挥指导作用,指导新入职教师制订助教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指导工作,帮助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新入职教师于助教的第一学期跟随导师随堂听课,每周不少于1学时,并于学期中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授课演练”活动;助教的第二学期每月听课不少于1学时。助教的第二学期,助教导师随堂听课不少于8学时,每次听课结束后要与助教教师当面沟通交流。助教及助教导师听课后及时到“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记录听课情况。

3.各学院(或研究院)做好跟班助教教师课程教案、听课记录、辅导答疑记录、助教工作相关记录(至少两周一次)、学期总结(每学期一次)等材料存档工作。

4.跟班助教教师注册、登录“泰山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平台”,于2024913日至2025630日期间,完成41学时的必修课程的学习,撰写1000字左右学习总结或感悟,并根据自身从事专业自选19学时以上的选修课程进行学习。《泰山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平台登录使用指南》和《跟班助教教师必修课程目录》见附件3和附件4

5. 各二级学院(或研究院)认真组织本单位新入职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讲座等,教师的学习情况作为跟班助教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学校管理

学校不定期组织人员到二级学院抽查跟班助教工作执行情况及培养档案整档情况,与学院和新入职教师座谈,交流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教师成长问题。

 

附件1:泰山学院2024年下半年跟班助教教师名单

附件2:泰山学院2024年下半年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情况统计表

附件3:泰山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平台登录使用指南

附件4:跟班助教教师必修课程目录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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