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泰山研究院、教师教育研究院:
根据《泰山学院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泰院政发〔2020〕39号)要求,2023年下半年新入职教师和2023年上半年批次延期考核的教师共计10人(名单见附件2)实行跟班助教工作制度,近期将对以上教师开展跟班助教工作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程序及要求
1.考核工作由教务处与二级学院(研究院)共同组织实施。二级学院(研究院)根据新入职教师所从事的学科专业教学特点,明确助教工作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2.参加考核的助教教师,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交以下材料:
(1)《泰山学院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考核表》(附件3);
(2)跟班的第二学期独立承担课程的完整教案及对应的教案章节目录、听课记录、辅导答疑记录、助教工作相关记录、学期总结等。
3.助教导师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交指导记录、听课记录等材料,并根据助教的平时工作表现及递交的材料给出评价意见。
4.二级学院(研究院)对青年教师跟班助教工作进行考核,在《泰山学院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考核表》上做出学院评价,并将上述考核材料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对10位助教进行集中听课、审阅考核材料,并结合学校开展的系列培训、讲座及“泰山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平台学习情况(平台学习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对跟班助教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6.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助教,应由本人提前提出申请,所在学院(研究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作考核不通过计。没有独立授课的教师需提交延期考核申请。
二、考核时间安排
1.2024年5月28日前,助教及助教导师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交所有考核材料。
2.2024年6月4日前,各二级学院(研究院)完成助教工作考核的学院考核环节,跟班助教工作考核是合格性考核,请务必严把质量关,控制优秀比例不超过40%,将全部考核材料按照附件9整档后报送至办公楼A22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u5686@126.com。考核工作结束后,除《泰山学院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考核表》外,其它纸质版考核材料退回二级学院(研究院)存档。
3.拟定2024年6月11日,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开展集中听课活动,从助教提交的教案章节目录中随机抽取一个节段由助教教师进行讲授,讲授时长15分钟(注意,不是将完整的授课内容压缩到15分钟)。评委将会根据助教教师抽取到的节段调取教案查看,因此教案一定以“节”为单位整理,且和教案章节目录一一对应。
联系人:孙秀娟,6715686。
附件:
1.泰山学院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泰院政发〔2020〕39号)
2.泰山学院2023年下半年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名单
3.泰山学院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考核表
4.课程教案章节目录模板
5. 教案模板
6. 辅导答疑记录模板
7. 助教工作相关记录模板
8. 指导记录模板
9. 整档说明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