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工作,加强课堂纪律管理,保障学校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师生教学体验,根据《泰山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泰山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和学校实际情况,教务处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时间
4月28日-30日
二、检查内容
通过巡课的方式检查并了解理论课,实习、实验、实践课教学进度,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师生到岗情况,教风学风、教学保障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结合的方式。
(一)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建自查,认真填写自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学校检查。学校组织由校领导带队,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校、院级教学督导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南、北校区所有的教学场所进行检查。
(三)教学督导听课。检查期间,无授课任务的校、院级教学督导进入课堂随机听课。
(四)学生座谈。通过座谈的方式了解教师备课、课堂纪律管理情况,教师对教学内容是否熟练,调停课是否有规定的手续,是否按时通知班级,是否按时补课。课件制作质量,作业及批改情况。学生是否了解课程目标、考核方式的等。
四、相关要求
1.教务处将对教学检查中发现并核实的问题及相关信息要反馈给有关单位或当事人,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实现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2.请各二级学院加强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责任落实,重视问题反馈整改,形成教学工作持续改进机制,切实做到以检查促建设,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教风,以检查促学风。
附件 泰山学院教学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泰山学院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序号 | 教学楼 | 上课教室 | 教师姓名 | 教师所在学院 | 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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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详细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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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