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4]5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3月4日是新学期开课第一天。为保证新学期教学秩序稳定,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学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好教学安排。各学院须检查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开设的课程是否已在教务系统中全部开设,学时、学分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务必落实好开课前师生到位情况、教室安排情况、多媒体使用情况等,提前张贴好课程表;教师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学院须围绕本学期教学任务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2.认真落实听课制度。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课堂,进行听课巡课,了解新学期教师上课情况。听课后与授课教师和上课学生进行交流,反馈听课意见;填写《泰山学院听课记录与评价表》或登录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对所听课程进行客观评价。相关工作形成新闻报道,3月5日(周二)前发布于二级学院网站。
3.组织好教材接收工作。各学院须在3月2日至3月3日期间,落实好教材到位情况。安排专人核实本学期教材征订单,加大教材督查力度,构建长效审查机制,坚守“凡国家出版‘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的底线。
4.做好期初补考准备工作。按照考试管理规定,新学期第二周将进行专业课补考,第三周进行公共课补考(除办理缓考外,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生都进行重修,不再组织补考)。
教务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