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建设

关于2024年申报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预通知

时间:2024-01-22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1079


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申报准备,参照上年度《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6号)和《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2)要求,2023年仍在合作的校企合作专业和2024年拟申报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院,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材料提交准备

2024年拟申请校企合作办学的专业,请准备以下材料:

1.填报《泰山学院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附件3)

2.撰写校企合作论证报告,具体应包含:合作企业的情况,校企合作专业的现状、发展前景及人才需求分析,合作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校企合作对本专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企业需求岗位职业发展情况及能力需求分析,人才培养方式、课程体系设计及实验室建设,企业校企合作专业的规划等内容。

3.准备企业资质材料,具体应包含:营业执照(扫描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正式的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营业收入)、社保缴费的正式收据(体现企业人数)、其他佐证材料如师资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实习实训基地证明(如土地证等)。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6号)的要求提交。2023年合作过的企业,仅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和企业信息变化的材料即可。

企业资质材料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等(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二、答辩论证准备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审核情况组织专家论证,申报专业需做好汇报答辩准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办学协议准备

经学校同意允许合作的专业,需按照附件4的模板起草办学协议,并完成签署办学协议的各项工作(OA系统提交)。正式签署好的办学协议需提交教务处专业建设与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另行通知)。

本通知为预通知,具体事宜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曹老师  6715596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校企合 作办学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2.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3.泰山学院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

4.泰山学院校企合作办学协议模板

                               

 

                                  教务处

                              2024122

附件1 鲁教高函〔2023〕6号_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_高教处_依申请公开(1).pdf

附件2 泰院政发〔2023〕36号 (泰山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3 泰山学院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情况表.doc

附件4 泰山学院校企合作办学协议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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