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9〕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决定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严格遴选标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应突出线上线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应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推进一流专业、一流本科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二、申报推荐限额
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第三批推荐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等五类一流本科课程14门(其中线下一流本科课程不超过3门)。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与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相结合,同步评审遴选。省属本科高校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的,需同步确定是否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省属本科高校已获批的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实行限额推荐,我校申报推荐限额不超过本校第一、二批省一流本科课程(不含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总数的1/2(四舍五入)。
三、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三)人员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第二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2.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次参与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
3.已经通过认定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如果参加此次第三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负责人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24号)文件保持一致,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5.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6.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统一使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样式)和申报说明要求(参照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四、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各学院应组织专人对申报课程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真实合规。各学院将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报告1份、申报书、附件材料(说课视频除外)材料、《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将纸质版3份报送至办公楼A229办公室,电子稿(Word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taphui@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学院名称+一流本科课程名称。
(二)评审遴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授课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类择优确定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并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示。
五、认定后管理
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认定为“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山东省教育厅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六、组织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各学院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每门课程提供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
申报课程的二级学院党委负责对本校课程团队成员以及申报课程的内容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委印章;非高校成员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意见。团队成员政审意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五年内是否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课程内容审查包括价值取向是否正确,对于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是否准确无误,对于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是否准确,等等。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接受监督。学校分别对拟申报推荐课程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附件:1.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表
2.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4.教育厅关于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