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3]50号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掌握人才培养效果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毕业要求的达成要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毕业要求必须对日常教学活动起导向作用,并有利于每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明确责任。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3号)、《泰山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泰院政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毕业生的培养目标,须定期进行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以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形式,调整课程体系。为指导师范类专业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持续改进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工作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一)责任机构
学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是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二级学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是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评价过程由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负责。
(二)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1.学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责任人是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的处长、主任及分管专业认证工作的副处长、副主任。主要职责是制定、修订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按评价周期组织全校各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各专业提交的达成评价报告,提出修改、改进建议,并将结果用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研究推进等,推进师范类专业按照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开展持续改进。
2.二级学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责任人是院长、教学副院长和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院长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整体工作,反馈评价结果,改进课程体系。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制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标准和依据,判定评价结果的合理性。教学副院长负责在学院教学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专业教师明确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及权重,进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的汇总,设计各类调查问卷,汇总、整理、分析整体评价结果,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后续改进计划。
二、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以师范类专业的大学四年级毕业生为评价对象,以专业的毕业要求为评价准则,对其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周期为每年。评价开展时间为每年6-8月。
三、评价依据
评价依据为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高支撑课程(环节)、第二课堂等的课程目标达成数据材料。
四、评价过程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主要包括以下过程: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与毕业要求支撑矩阵,确定毕业要求达成度期望值和各毕业要求(或分解指标点)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的权重。
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结合本专业特点和待评价毕业生的整体学情,确定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期望值(一般为0.7左右)。 根据各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特点、支撑课程(环节)达成情况等,确定各指标点各类评价方式达成值的权重。
2.选定各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支撑课程,确定各支撑课程的具体权重。
各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原则上需选择3-5门高支撑课程(环节)、第二课堂进行达成度计算。课程的选择及每门课程的分目标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支撑权重需要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各课程组负责人根据课程(环节)的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等集体研究决定。
3.计算各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形成各毕业要求达成度。
收集支撑各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课程(环节)的目标达成值。一门课程(环节)的分目标有直接和间接评价,一个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支撑课程有支撑权重,以上数据加总计算后,获得各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某一毕业要求的达成度为分解指标点达成度的最低值。
4.确定达成评价结论
各毕业要求达成度的最低值为待评价学生的毕业要求最终达成值,将该达成值与期望值对比,若大于或等于期望值,则毕业要求达成,若低于期望值则毕业要求未达成。
五、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以直接评价为主,间接评价为辅。直接评价包括课程及各类教学环节的评价情况;间接评价根据实施情况。
1.直接评价法
具体计算公式为:
毕业要求直接评价达成度=min{相应指标点直接达成度}
指标点直接达成度=∑{权重×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分目标达成度}
2.间接评价法
毕业要求间接评价主要对毕业生、专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以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等形式开展,主要工作流程为:
(1)建立调查评价机制
由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调查评价工作,包括确定样本对象、问卷设计、结果审查和评价。
(2)组织实施调查
应届毕业生问卷内容主要涉及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达成情况,由二级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学生,由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专门安排教师负责解释问卷问题,在学生完全理解的基础上,开展调查并统计结果。
(3)结果评价与应用
统计调查结果并计算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确定调查的有效性,开展调查结果的综合分析研究,获得间接评价结果。间接评价采用五级制转化为系数[0,1],访谈等定性描述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赋予达成系数。
3.整体达成度的计算
综合直接评价结果和间接评价结果,根据确定的各毕业要求(或分解指标点)各类评价方式的权重,计算各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确定各毕业要求达成度及整体达成度。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本实施办法获得的评价结果从直接评价、间接评价、客观评价、主观评价、内部评价及个人评价的角度综合反映了师范生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且以直接、客观评价为主要判据,评价结果真实可信,为专业的持续改进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专业可据此开展下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时毕业要求的制定及分解,开展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修订新的课程体系与结构,完善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持续改进。
教务处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