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3]49号
课程目标是学生在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时应达到的课程相关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是人才培养过程中最基本的产出环节。为落实OBE教育理念,贯彻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及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并为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提供可靠依据,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3号)、《泰山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泰院政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课程教学效果,促进教学环节的持续改进,保障课程目标达成并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一)责任机构
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成立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处长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任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责任机构。
(二)责任人
学校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责任人为教务处处长及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任本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教学副院长、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任组员。
(三)主要职责
学校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开展各师范类专业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汇总评价结果,反馈评价结论,改进师范类专业的课程教学。
二级学院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开展本学院师范类专业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向学校提交本专业课程的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向本专业师生反馈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持续改进课程教学。
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总体组织实施、过程监督及后续改进工作。
系(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课程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课程实施过程中,负责审核课程考核各环节的落实情况;课程考试结束后,负责审核评卷的规范性,组织课程负责人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审核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以及改进措施等。
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大纲的考核方案,学期结束后,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并在下一轮教学过程中实施。
二、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对象: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及相关教学环节,包括采用试卷、课程论文、技能测试等各种考核形式的通识课、专业课、教师教育类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等。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周期:每学期期末对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进行针对性评价。集中实践环节可按某一类环节全部完成的时间节点进行评价。
三、评价过程
(一)评价数据收集的内容、方法和来源
评价数据收集的内容:评价数据为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评价环节的评价结果,如:期末试卷、线上学习活动、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小论文、实操考试、校内外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总体质量)等。以上数据主要由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负责收集。
评价数据收集的方法为以上考核环节的过程性及终结性考核。评价数据来源于以上各环节的考核数据。
(二)确认评价数据与课程目标相关性的措施
(1)数据内容合理性审核
不同学习成果类型采用不同方式进行评价,保证数据内容真实反映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能力数据。对于认知类学习成果,主要选择线上自测、考试成绩等为评价数据,主要通过考核衡量认知类学习成果,考查学生掌握课程基本理论、基本原理、逻辑推理等方面情况;对于技能类学习成果,主要选择专业实操技能的展示、实习、调查等表现性数据,通过观察学生完成实际任务时的表现来评价学生已经取得的发展技能;对于能力类成果,主要选择实习报告、课程论文、读书报告、调研报告等评价数据,注重评价学生知识技能的整合与综合运用能力,考查学生的专业能力成长发展情况;对于情感态度类学习成果,主要选择课程研讨、“三习报告”、指导教师评价等数据。
数据样本合理性:样本空间足够大,能代表所有修读课程学生。
(2)评价数据与课程目标相关性审核
学期初,对教师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和过程性考核占比进行审核。期末考试前,进行考核内容与方式合理性审核,研究确定课程目标达成期望值。考试结束后,课程负责人负责搜集汇总支撑课程目标的各类考核环节的评价数据,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
四、评价方法(针对各类课程目标采取的方法)
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结果的直接评价法(定量),同时鼓励课程负责人积极探索其他合理的间接评价法(定性)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一)具体评价方法
每一门课程均设置三个及以上的分目标,各分目标合理支撑专业的毕业要求分解点。在算得各考核环节(如:平时成绩、期末考试、实验成绩)对应课程目标学生得分的平均分基础上,按下列公式计算课程目标的达成度。
(二)评价流程
1.课程负责人依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考核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2.课程教学结束后,课程负责人负责汇总各教学班的评价数据,在线上阅卷平台提取期末成绩、录入过程性考核成绩,建立目标支撑架构,平台自动生成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值;同时教师采用定性评价法进行分析与总结。
3.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分析和总结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实际效果,发现课程教学的短板,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对照前一次评价中问题的改进情况进行分析,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的方案,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并提交给教研室主任审核。
4.撰写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要结合线上阅卷平台导出的报告,进行填充修订。特别注意填写好报告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和持续改进部分。分目标的达成分析,主要从整体达成情况、个体达成情况、课程分目标达成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等进行分析。要求报告能准确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
5.教学副院长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审核本专业所有课程的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并给出具体的审核意见。对于审核通过的课程,要求课程负责人在下一轮教学中按照拟定的持续改进措施开展教学活动。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课程,将由教学副院长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该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分析并拟定持续改进方案。
五、结果使用要求
评价结果的反馈和使用是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重要环节。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及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矩阵调整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须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学生,以便教师及时了解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调整学习策略。同时,评价结果可为学校教学管理改进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以便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
附件:
1.泰山学院课程考核内容与方式合理性审核记录
2.泰山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