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3]4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学院 | 专业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经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1.已完成学年注册的在校二年级本科生(四年制),修读完成主修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学分,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良好(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且学有余力。
2.任何无违纪行为。
三、工作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报名路径:学校主页→教学资源→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端→辅修事宜。
2.资格审核
时间:10月23日,按所报名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按顺序录取。
四、其他有关事宜按照《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执行。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辅修学士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毕业时只能发放辅修专业证书,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
辅修学士学位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请各学院在下发通知时务必强调,让学生慎重考虑。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