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04-28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752

教处字[2023]18号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好课堂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管理责任意识,严格课堂教学纪律,解决学生上课精力不集中、玩手机等问题,根据党委巡察办立行立改通知要求,结合《泰山二级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1〕66号)规定,现对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予以落实。

一、进一步发挥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管理的主体作用

1.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引导任课教师及时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大胆探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做法,做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开发者和促进者。鼓励任课教师将学生课堂参与度纳入培养过程性考核,除关注学生考勤率外,学生听课认真程度、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教学任务的完成度都应作为学生成绩的重要参考,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提升学习的效率和质量。

2.各二级学院要鼓励任课教师采用多样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主动适应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趋势,积极采用混合教学、翻转课堂等现代化教学方法,加强师生互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真正实现教师在做中教、学生在做中学的目的。

二、进一步制定、细化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方案

各二级学院要把课堂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制定、细化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方案,开展常规性督查活动,建立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档案。

三、进一步严格实施课堂教学常规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常规教学检查力度,保障每周至少开展3次学院层面的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是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是否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是否在课堂上做其他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等。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比较严重,不听制止的学生要记入过程性考核成绩或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自5月份起,要派专人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加强教学管理监控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团队建设

各二级学院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加大专业引领、督查力度,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采用常规、随机、重点督导等方式深入课堂开展督导工作。建立教学单位领导听课制度,督促各级领导深入一线课堂进行教学指导,帮助教师改善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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