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工作的通知》(国教材办〔2022〕3 号)、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函〔2023〕2号)的文件要求,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大学教材中及时全面准确在学校教材中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做好我校自编教材修订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修订范围及内容
(一)修订范围
由我校教职工主编正式出版且正在使用的教材。
(二)修订内容
1.教材中原有的相关表述需要更新替换的部分,需要修订。
2.教材中需要加入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的部分,需要修订。
二、成立工作专班
(一)学校成立工作专班
为确保教材修订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学校专门成立教材修订工作专班。组长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
专班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加强教材修订工作整体设计、领导、组织和部署,开展教材修订的指导与监督,协调解决教材修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指导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工作总结报告》。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校工作专班领导下的专门工作组
组长由各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教学单位的专业负责人、自编教材主编组成。
主要职责:
1.制订本单位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修订工作方案,对标任务,倒排工期,做到应修尽修,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组织专家工作组(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和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对本单位统计的自编教材修订内容进行审查研判,形成审查研判结论。
3.组织和指导本单位教师开展教材修订工作,明确修订要求,开展专业指导,加强工作督查,保障高质量完成修改。
三、教材修订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做到应修尽修,确保教材修订及时准确全面。
(一)组织学习培训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组织教材编写者、审查专家教师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全面准确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相关人员深入领会、学懂弄通,提高认识水平,为切实做好教材修订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二)严格修订要求
教材修订时,要认真对标对表,加强整体设计和系统梳理,做到内容准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要尊重学生认知规律,紧密联系学生思想、生活和学习实际;要紧密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当的融入点和融入方式,合理安排、设计内容,避免简单贴标签。
四、自编教材修订程序及安排
第一阶段:主编自查。2023年2月10日-2月25日,各单位统计本单位教师主编的正式出版且正在应用的教材(主编须提供教材近2年的应用情况证明,可以由出版社提供或教材使用单位提供,证明须加盖公章),责成主编并进行自查,并填报《泰山学院自编教材修订(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确定修订内容与修订计划,由所在学院汇总。
第二阶段:单位审查。2023年2月25日-3月2日,各单位组织专家工作组(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和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对本单位统计的自编教材修订内容进行审查研判,形成审查研判结论。
第三阶段:修订完善。2023年3月2日-4月1日,根据专家组审查结果,各单位责成教材主编完成教材内容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出版社送审工作。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科教材可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出版社送审工作。
第四阶段:报送材料。2023年4月1日-4月4日,各单位认真梳理总结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工作,形成修订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方案、工作组和专家组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修订教材数量及根据二十大精神对教材审核把关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并将总结报告、《统计表》及教材应用情况证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楼A221房间),电子版通过协同发送时群。
七、其他
(一)对于应当修订而未完成此次修订任务的自编教材,将不允许继续在教学中使用。
(二)修订所需样书由主编负责提供。
教务处
2023年2月8号
附件(统计表):
泰山学院自编教材修订(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