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0号)文件要求,探索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适应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为各项教学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组织保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设置虚拟教研室,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突破学科专业归属、空间地域局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设一批跨学科、跨校际、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有序推进学校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建设原则
虚拟教研室是在学校教育教学发展战略目标引领和指导下建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其设立总旨是利用互联网+智慧教育的先进手段,聚焦教育教学共性问题,推动校企合作、校校联合,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教学实践,探索紧跟时代发展、具有前瞻性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路径,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地引领和示范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建设中需要遵循如下具体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坚持协作共享。通过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校际、跨校企等联合的开放合作,突破时空边界,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促进学科交叉和技术融合,实现师资交叉、课程融合、资源共享、协同创新,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三)坚持专业认证理念。以现代信息技术和智慧教学平台为依托,通过研讨交流、协同共建,促进教育教学理念创新。教研室研讨和建设应突出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建设成果要体现于专业应用性创新性发展、教学改革创新,体现于课堂高效,体现于学生发展,要在实践中持续改进,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时代学校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问题,及时发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共性问题,通过开拓性、创新性联合研讨,提出探索新思路和有效解决方案,破解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盲点、疑点、堵点、痛点。
(五)坚持教学实践。借助互联网+智慧教育的先进手段,不断完善研究成果,力争将研究成果付诸于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把虚拟教研室研究探讨化为在实践中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学校课程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
(六)坚持前瞻研究。立足“四新”建设,重在科学预测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给高等教育教学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分析研判专业前沿、行业动态,增强教师对产业行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变化的敏感度,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创新专业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七)坚持虚实结合。虚拟教研室和实体教研室相互结合、相互依存、相互发展,通过虚拟教研室优质课程、高水平专业、前沿课题共研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促进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三、建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虚拟教研室的设立实行申报审批制。拟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应以实体教研室为依托,填报《泰山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请表》,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建立。
(二)申报要求。虚拟教研室的建立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大局,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
1.主题明确。申请建立的虚拟教研室应主动聚焦学校发展和教学改革前沿课题,以较高的原创性、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前景为靶向,解决普遍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共性问题。
2.区分类别。虚拟教研室一般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和教学改革研究专题类三个类别,覆盖范围包括校内、区域性和全国性,优先鼓励全国性。
3.负责人要求。教研室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前期理论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承担过高水平的教改项目,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鼓励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4.成员构成。基于一门课程或者交叉融合的课程群组建教研室,教研室创始成员人数不得少于5 人,专业和教学研究的教研室成员不得少于8人。鼓励跨学科、跨校际交叉合作。成员应包含本校教师、外校教师、企业专家、技术服务人员等。
(三)评审立项。由二级学院组织初审推荐至学校,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立项建设,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虚拟教研室。
四、建设任务
(—)研发课程。充分发挥虚拟教研室跨学科团队的作用,注重协同创新和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研发、课程教学过程及教学资源建设中的运用,对标行业企业新变化、新需求,校企联合研发前沿课程、新样态教材。开展“一课多师”教学创新,团队成员参与课程大纲制定、教学方法设计,实施课程接力授课或双师授课、多师授课,突出协同育人效果,联合开发一批优势特色明显的跨学科、交叉型的高水平课程(群),出版一批高质量、新样态教材。
(二)研究教学。强化教学研究意识,吸纳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信息,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应用型大学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对学校新时代发展和教育教学中共性与个性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可实施解决方案。
(三)研讨专业。对标应用型大学建设和专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依托虚拟教研室,研究应用型大学建设背景下专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与着力点、创新点,探索校企联合共建的新路径、新方法,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促进专业应用性发展,切实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
(四)共建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专业建设方案、专业评估方案、专业认证手册,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实训项目、数据集、新样态教材、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研究论文、教学成果等教育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育教学资源库。
(五)经验推广。探索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新范式、新思路、新方法,形成典型范例,为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提供示范经验。充分发挥研究成果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推进教学研究项目、教研论文发表和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五、管理办法
(一)管理模式。虚拟教研室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下开展活动,实行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主创新,根据教研室需要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在业务上对虚拟教研室予以指导。
(二)条件保障。虚拟教研室依托的教学单位要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学校对获批校级立项建设的虚拟教研室,按校级教学改革重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学校对获批省级立项的虚拟教研室,按省级教学改革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并在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倾斜。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专业与课程资源建设、成果发表推广、专家咨询费报告费等。
(三)评估考核。虚拟教研室建设周期为3年。学校对虚拟教研室实行“年度考核、中期检查、期满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将要求限期整改或淘汰,停止经费资助,淘汰的撤销相关待遇。
六、申报要求
(一)以二级学院、研究机构为牵头单位组织申报。
(二)虚拟教研室包括课程(群)研究教研室、专业研究教研室、教学研究教研室三类;每个申报单位每类限报1项。
(三)国家级一流专业原则上必须申报。
七、材料提交
虚拟教研室试点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填报《泰山学院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书》(附件1)、《泰山学院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12月9日上午11点前将经院长签字、单位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表1份、申报书4份报送至办公楼A2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qun999@163.com。联系人:时群,电话:6715596。
附件1:泰山学院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书
附件2:泰山学院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汇总表
泰山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