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24浏览次数:10

教处字[2022] 5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从2022年开始抽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高校分类考核、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另外,在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高字[2020]2号)文中明确规定“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行业一线和社会实践中完成的占比理工类专业不低于90%,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60%”,因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对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有着重要影响。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促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动员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各学院可以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动员会等形式,提高师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各学院要积极做好《泰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泰院政发[2021]69号)的宣传解读工作,明确新形势下毕业论文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学生质量意识,坚决杜绝学生蒙混过关的侥幸心态。

二、加强选题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选题检查,查看选题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师范类专业选题要体现师范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科专业选题要结合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否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当。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行业一线和社会实践中完成的占比理工类专业不低于90%,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60%(为迎接师范专业认证,师范类专业要体现与基础教育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选题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60%)各学院填写附件统计表格,并于2023年3月1日前将纸质版送实践教学科。

三、强化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督促指导老师增强责任意识,明确指导教师职责,确保时间、精力投入。要督促学生合理安排毕业论文写作进度,保证论文写作时间。指导老师要及时掌握学生论文进度,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鼓励指导老师结合在研科研课题指导学生毕业论文选题。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将继续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系统操作请参见附件3。

二级学院是论文工作管理主体,要严格按照《泰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各专业制定论文教学大纲,强化论文过程管理、环节管理和流程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明确、有据可查。通过调查调研和巡视督导,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展、发现问题予以改进;通过论文监督检查,对论文选题现实意义、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展现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确保学院管理到位、教师指导到位、学生投入到位、论文质量保障到位2023年起,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中的结果,将作为“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价”考核中的重要参考。

四、加强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学术诚信及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科学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指导老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意识培养,要经常性的向学生强调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做好学术规范引领示范。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五、严格成绩评定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避免答辩“走过场”,把好论文质量“出口关”。要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成绩评定标准给予初评、复评和答辩成绩。对存在“严重不规范”等问题、需要“重大修改”的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坚决不予通过,修改合格后重新答辩。教务处在论文答辩前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论文组织校内外专家匿名评阅,匿名评阅结论为“不合格”的论文取消答辩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附件1 《泰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泰院政发[2021]69号)

附件2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流程时间安排

附件3 2023届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泰院政发〔2021〕69号(泰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pdf

附件2-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各流程时间安排.doc

附件3-2023届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zip

泰山学院全角色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