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1]26号
课程大纲是依据课程(含实践课程与环节)在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作用、课程内容体系及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指导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体系结构,规定学生必须达到的知识、能力和素养的范围、深度,还规定课程教学进度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方法等。教学大纲既是课程运行实施的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每门课程、每个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制定课程大纲。
一、制订教学大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要求
教学大纲的制订首先要立足课程在整个人才培养体系(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任务,课程在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达成中的作用和课程的教学目标。
2.保障人才培养体系的统一性、完整性
人才培养方案是一个整体,教学大纲是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在课程中的具体体现,每门课程选择的教学内容既要保障完整性、系统性,还要保持科学体系自身的基本逻辑系统和完整性,各门课程的内容要相互衔接,避免重复或遗漏,才能支撑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3.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原则
教学大纲所列出的内容,必须是已经检验过、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知识;对于科学上尚不成熟的假设,应该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不要轻易做定论。教学大纲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保证稳定的教学质量,也要及时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和当代科技发展的最新水平,要不断更新。
4.注重实践、理论与实践结合原则
教学大纲的编制应当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一致,既重视理论传授,也不能忽视实践训练,课程所涉及的实验、实践环节在教学大纲中要充分体现。
二、课程大纲的要素及质量标准
(一)课程大纲的构成要素
课程大纲是课程运行实施的依据,是一个系统方案,应该包括:
1.课程信息(基础)
2.课程目标(核心)
3.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课程目标设立的依据)
4.教学内容、重难点和课时安排(课程目标达成的载体及实施计划)
5.课程教学方法(课程目标达成的路径方法)
6.实践教学安排(课程目标达成的实践载体,应用型大学建设必需)
7.课程教学评价(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价方式路径)
8.成绩评定方法(课程目标达成的计算方法)
9.教学资源(课程目标达成的资源支撑,信息化时代和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时代必需)
10.课程总体学习建议(课程目标达成的助力建议)
11.评分标准(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价依据)
(二)课程大纲的质量标准
1.课程信息
课程代码、课程类别、课程名称、适用专业、总学分、总学时等,要与最新人才培养方案统一;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教学学时;实践教学学时=实验学时+实习学时+实训学时;考核方式与后面的考核方式方法相统一。
2.课程目标
总体目标:以学生为中心,描述学生学习后能够达到的知识能力素质,需要有一定的高阶性,避免使用让学生……,使学生……(具体目标和章节目标同样要求)。
具体目标:包括3-5个目标(知识、能力、素质和价值目标等,涵盖总体目标);每个目标都立足课程本身特点去设置和描述;各目标之间为并列或递进关系,不能交叉重叠;每个目标都能够有明确而独立的考核方式。
3.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分解和课程矩阵关系图完全对应。
对应课程性质,准确把握课程定位。性质不同的课程应该有毕业要求的主要支撑点,如专业课主要支撑学科素养,教师教育课主要支撑教学能力等。
体现课程特点。同一类课程不要千篇一律,要依据课程内容、课程采取的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方法,对毕业要求的支撑而有所不同。
每一课程目标一定对应一个毕业要求的一个分解指标点。
4.教学内容、重难点和课时安排
章节设置:要根据学科发展、课程目标等需要,适当对课程体系进行重组,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课程,要体现时代发展和理论创新。
支撑课程目标:根据每一章节课程内容与特点,确定支撑课程目标。不要每一章节都支撑所有的课程目标。
教学重点难点:重点一定是课程内容的核心,考试考核的重点;难点是理解起来有难度的问题,要分清重点难点,重点不等于难点。
实践环节: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课程目标要求设立;设立了一定要实施。
教学学时: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明确实践学时的形式和方式)
教与学的方式方法:根据课程内容、课程目标、课程难易度、学生水平确定,每一章节要有所侧重,支撑章节目标达成,不要所有章节雷同;一定要有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
本章学习建议:根据课程内容、课程目标、课程难易度、学生水平确定,不要所有章节雷同,能够帮助章节目标达成。
5.课程教学方法
立足课程特点,说明主要采取的教学方式方法及教学方式方法的目的;列举本课程主要采取的几种教学方法及其针对的课程内容进行说明;要拒绝单一的课堂讲授法,强调学生中心,强调深度参与和自主学习,强调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
6.实践教学安排
说明实践教学的课程内容载体、实践教学的目标、实践教学的形式、实践教学的评价依据和标准。
7.课程教学评价
评价一定包含过程性评价,拒绝期末一考定成绩,要根据课程特点和课程目标,设置合理的过程性考核评价,引导学生课下学习、拓展学习,提升学生能力和水平,助力课程目标达成。
8.成绩评定方法
科学合理设置每一种考核方式在课程考核中的占比,期末考试一般占50-60%。
9.教学资源
除教材、代表性专著、代表性论文等外,一定适应信息化时代需求,搭建或推荐课程学习平台、电子学习资源。
10.课程总体学习建议
立足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给学生提出几条提高本课程学习绩效的可行建议;引导学生深度参与学习、自主拓展学习。
11.评分标准
描述清晰,标准有梯度、可操作性强。
三、课程大纲的编制与修订
(一)课程大纲的编制流程
1.教务处提出制定(修订)原则意见与规范要求
2.二级学院按照学校下发的课程大纲编制原则和质量标准,做出学院特色或专业特色的具体要求(不能与学校要求相违背),安排各专业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相关教师或团队编写;非本单位承担的课程,提出专业要求,安排承担课程的单位组织编写。
3.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的三级审核流程和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并把审核修改建议逐条落实,确保课程大纲的质量。
4.质量达标后,各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以专业为单位编辑并装订成册。5.装订成册(或电子版)的教学大纲交教务处备案。
(二)课程大纲的修订
1.学校统一要求修订。学校组织统一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后,学校提出制定(修订)原则意见与规范要求组织教学大纲的统一修订。
2.学院(专业)要求的修订。原则上,教学大纲要保持相对稳定,特殊专业或课程,如国家有新的要求,相关教学单位要及时与教务处沟通后,修订教学大纲,修订后报教务处备案;学科发展变化快的课程,如需修订教学大纲,要把修订理由和修订后的大纲报教务处备案。
(三)新申报专业课程大纲的制定
新办专业,一旦决定招生,就要按照最近一次学校提出的教学大纲制定标准,编制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全部完成并审核无误后,把装订成册(或电子版)的教学大纲交教务处备案。
四、课程大纲的审核
为保障质量,课程大纲采取“课程组——专业——学院”三级审核制,审核的主体是专业和二级学院。
1.课程组审核。按照本规定中的课程大纲质量标准,全面审核。
2.专业审核。重点从专业角度审核课程大纲是否有内容重复或遗漏,能够保持学科体系的完整性;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地位、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完全统一;是否体现课程与专业特点;是否体现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和学科发展要求;课程组审核是否到位等。
3.学院审核。重点从学院角度审核课程大纲是否符合学院的要求;是否体现专业特点与学院特点;专业审核是否到位等。
附件:
泰山学院课程大纲审核表1(课程组负责人)
泰山学院课程大纲审核表2(专业负责人)
泰山学院课程大纲审核表3(学院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