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 关于加强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指导性意见(泰院政发〔2021〕82号)

发布者:教务处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19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深化课程考核方法改革,推进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总体要求

课程过程性考核是对学生课程学习过程的客观评价,以激励学生学习动力、培养自信心、巩固基本观念、锻炼专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为主要目的,有助于及时测试了解学生对已学过知识及能力的掌握程度。

(一)过程性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把课堂上学到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综合起来,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改变课程结束时“一考定成绩”的做法,防止考前突击的行为。

(二)过程性考核要遵循课程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把学生作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使学生由被动式的应试性学习变为主动式的研究型和创新性学习,摆脱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通过过程性考核,教师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反馈信息、调整教学;学生及时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学习思路和方法,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

(三)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变传统的单一“满堂灌”教学方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如启发式教学、问题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增加课堂交流和互动,给学生留下自己独立思考的余地,鼓励学生大胆发表不同的见解,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二级学院是过程性考核组织管理的主体,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和实施者,对课程过程考核应精心设计,认真实施。课程过程性考核要防止随意性,不得将过程性考核作为向学生无依据的“送分”手段。

二、基本形式

课程过程性考核主要是对学生日常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指导与反馈。过程性考核包括课堂学习、课堂测验(阶段测验或章节测验)、课程作业、课堂讨论、专题讨论、期中考核、实践教学活动、课程论文、线上课程学习等。

(一)课堂学习、线上课程学习

指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综合评定(如线上课程学习、学生到课率、学习态度、听课情况、师生教学互动等)。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设计线下、线上课程学习内容以及设计课堂提问等,并及时对学生学习情况给予指导和评价。

(二)课堂讨论、专题讨论

指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指定时间对课程的重点、难点内容集中进行的课堂或线上专题讨论,学习小组专题讨论等。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参与度、发言情况、发言提纲记录等,进行指导、评价和反馈。

(三)课程作业

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安排,对学生完成作业(包括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阅,并及时指导与反馈。课程作业的次数可根据课程特点和学时,由任课教师自行设定。

(四)课堂测验(阶段测验或章节测验)

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进度安排,可适当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课堂测验,或者根据课程阶段性学习测评需要而专门设计的阶段测验或章节测试。任课教师依据所制定测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并根据学生完成质量进行评价与反馈。

(五)期中考核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半个学期所学知识进行的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反思与改进。期中考核能够促进教师反思自己的教学,帮助其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进而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授课质量。同时,期中考核能够促进学生自觉学习,考查学生半个学期以来对课程掌握情况,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后半学期改进学习方法,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

(六)课程论文

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性质与特点,指导学生查阅相关文献及资料,针对各专业领域撰写论文,根据学生完成质量进行评价与反馈。

(七)实践教学活动

根据教学大纲、课程特点、所要达成的教学目标等要求,指导学生运用知识进行理论验证或制作设计的活动,包括课程实验、调查报告、综合训练、制作设计等教学活动。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综合表现评定成绩。

三、具体设计

(一)课程承担单位根据课程学习的教学目标填写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审批表(模板及要求见附件)。具体如下:

1.教务处负责制定课程过程性考核的相关规定,指导二级学院实施课程过程性考核。

2.各二级学院按照课程过程性考核的总体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课程特点、教学目标等,组织教研室与任课教师讨论、制定课程过程性考核形式,填写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审批表。过程性考核必须根据课程特点选择考核形式,各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原则上应至少包含3种(含3种)以上的考核形式。不同教师担任同一门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原则上应一致。审批表确定后由教研室主任签字,报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组织开展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

3.任课教师在每学期第一次上课时应将课程过程性考核具体形式向学生公布,并在教学过程中,对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认真记录,做到有据可依,课程结束后形成最终的过程性考核成绩。

过程性考核的综合成绩将作为课程的“平时成绩”,原则上不高于课程总成绩的50%。由任课教师评定,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一经评定,不得改动。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过程性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该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栏中。

过程性考核成绩不能以考勤作为唯一的过程考核形式,考勤成绩权重在过程性考核成绩总权重中不能超过20%。

(二)课程过程性考核的整档和检查

1.课程过程性考核整档

过程性考核的资料包括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审批表、成绩记录表、试卷、作业、论文、作品等原始材料。对于线上过程性考核的课程,可提供网络教学平台上的过程性考核成绩单等。

各二级学院负责保存过程性考核资料,过程性考核资料至少保存4年,以备查验。

2.课程过程性考核检查

二级学院应加强对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的指导与反馈情况,每学期开展常规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每学期不定期对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实施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对课程过程性考核提出指导与反馈。

四、特别说明

经确定的考核实施方案将作为过程性考核成绩的评定标准,各任课教师应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需要更改,须由任课教师(或教研室主任)提交更改申请,由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执行,任何教师未经准许不得擅自更改。

本指导意见作为全校开展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原则性要求。各课程承担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及课程特点制订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泰山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审批表


附件:泰山学院课程过程性考核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