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2]36号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学计划,现在开始预订下学期教材,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根据《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教材征订表》(见附件1)和本学院专业学生人数,制定本学院公共课教材预订单。
2.各学院根据下个学期的专业课开设情况,制定本学院专业课教材预订单。
3.2022级新生教材预订数量参照招生就业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4.2022年6月21日—6月23日,各学院将汇总好的本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单(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公示三天。
5.公示无异议后,征订单和公示证明材料纸质版(院长签字盖章)于2022年6月24日交综合管理科备案,电子版发邮箱492449131@qq.com。备案完成后,各学院与本学院教材供应商联系,落实教材预订以及供货事宜。
6.教材选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各二级学院应成立教材选用机构,具体承担教材选用工作。
(2)凡国家出版“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见附件2)。
(3)对法学教材、外语类教材、境外教材、新版教材和自编教材必须严把质量关,严禁引进涉及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等内容的教材。
(4)二级学院所选教材中,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教材所占比例应不低于本学院全部教材的60%。如无特殊情况,五年之前出版或修订的教材不再选用。
(5)课程标准要求相同的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不准发放辅助教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
(6)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我校教师正式出版发行的自编教材,也必须通过与我校签订合同的图书经营商采购,方能用于教学之中。严禁使用包销教材。
(7)选用教材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在本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提供公示证明材料。
(8)除与学校签订教材供应合同的图书经营商外,校内外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在我校学生中组织集体订购教材。
教务处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