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培育2022年优秀自编教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1-18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482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助力硕士授权单位申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保证优秀教材顺利出版,根据《泰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1(46)号),学校决定开展培育2022年优秀自编教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培育的教材应体现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新理念、新要求,价值导向与知识教育融合,具有前沿性、应用型、特色化、时代性、新样态等反映新时代需求的精品新编教材和再版教材,重点支持校企合编教材、交叉学科教材。

(一)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反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最新要求体现学术理论创新,瞄准国家战略需求的高质量前沿教材。

(二)既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又具有适用性,学校和行业企业联合,能将学科、行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编入的活页式教材、工作手册式教材和融合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应用型教材。

(三)反映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创新成果,适应硕建点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应用型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等需要的高质量特色教材。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课程思政、创新课程思政内容和形式,反映新时代劳动教育、美育、体育全新要求,适应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需要的实验、实践性教材和创新创业教育需求的新时代教材。

(五)适应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需要,满足互联网时代学习特性需求,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纸本+媒体数字化资源”“融声音、文字、动画一体的电子教材”“多媒体和网络动感交互的多媒体教材”等新形态教材。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完成50%以上的内容并获得出版合同;书稿必须有2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专业专家的推荐,推荐必须客观、公正,且有具体评价意见;必须提供单位党委(总支)行政对书稿内容的政治审查意见、学术审查意见和推荐意见。

(二)所有资助教材的出版机构须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或者省级以上出版机构。

(三)主编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教授本课程三个周期以上。

(三)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对象

1.专著、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

2.不能独立作为教材的音像制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等。

3.已有“马工程”教材的课程教材。

4.不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著作权存在争议。

(四)硕建点单位所在的学院要围绕硕士授权单位申报需要组织申报,限报4项,其它学院限报2项。

三、申报立项程序

1.申请资助者须认真填写《泰山学院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

2.所在二级学院(单位)进行政治审查、学术审查和推荐,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将其连同申请表与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教务处核定后,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4.对列入2022年资助的教材,硕建点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教材出版任务;其它学院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教材出版任务。完不成出版任务的,将视情况终止资助。

      四、材料提交

1.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4份及电子版。

2.提交编写大纲和50%以上的初稿1份。

3.项目人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原件1份、与本立项教材相关的支撑材料1份等。

4.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1份。

以上材料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至shiqun999@163.com,将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和提交材料2、3、4报教务处221房间。

                              教务处

2022年1月17

  

附件1:泰山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2: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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