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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02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1442

教处字[2021]68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务处工作安排,近期进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排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排课安排

123-125日,公共课承担单位设置教学任务。

12月6-12月12日,开始公共课排课,具体时间根据排课进度提前通知相关单位。

注意2021级的教学计划直接读取,培养方案中开课学期不确定的课程,承担单位需核实每个学期的开课单位如大学IT,开课学期是1或2,承担单位确定第1和2学期分别给哪些单位开课。

二、跨专业辅修课排课安排

1213日,完成20192020级跨专业辅修课教学任务设置和排课,教学计划已录入并读取。

跨专业辅修课设置合班信息时,只需添加《2021-2022-2学期跨专业辅修课开课一栏表》(附件1)中对应的班级,合班时注意南北校区,合班后务必修改合班人数。

跨专业辅修课可排课节次见附件2,该时间段内请勿安排其他课程。

三、专业课(含集中实践环节)排课安排

1214-1226日,各学院录入教学计划,设置教学任务,并完成专业课理论部分排课和集中实践环节安排2021级教学计划本次已直接读取,下学期不开设选修课,各学院需删除已读取的计划

专业课中的实验教学部分,需安排在实验室内进行的,先在辅助编排课表中选中相关课程,勾选不安排节次、不安排教室后保存,开学第一周在实验教学模块进行排课。

需要学生选课的课程,在设置教学任务时,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合班人数。

各学院确定需要学生选课的课程,填写附件3,电子版于12月24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邮箱3312391153@qq.com。

四、综合素质课(公选课)排课安排

排课时间是在专业课排课期间,开放全部教室资源后进行,排课时请注意区分南北校区。每学院开设课程门数一般不少于5门,综合素质课课程号不能与专业课课程号相同。

特别注意:

1.开课专业为2018、2019、2020级全部专业和2021级专升本2022届毕业生只能选择网络课程

2.设置综合素质课教学任务时,只需添加一个专业,普通理论课合班人数100人左右,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适当增减,理论课原则上选课人数低于20的不开课。

五、严格执行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和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规定

1.具有教授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名单单独提供),每人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门学分课程(不低于16学时),所授课程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2.机关部门教授、副教授的教学工作任务由学科归属学院负责安排。

3.因进修、访学、病休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规定本科教学任务的教授、副教授,需填写《泰山学院教授、副教授暂不授课申请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于1228日前交办公楼A213房间。

4.高校教龄不足一年的新入职教师,实行跟班助教制,第一学期不安排授课任务,并注意选配富有教学经验、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优秀教师担任助教导师。

六、注意事项

1.设置教学计划时,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课程类别、考核方式、主辅修等信息准确无误。

2.设置教学任务时,授课方式、可安排时数、校区和教室类型等务必准确无误。同一门课有不同授课方式且每一合班信息设置了两条以上教学任务的,请务必绑定上课班组。未设置上课班组课程的,任务学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设置上课班组的课程,每一上课班组的任务学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3.可排课周次1-18

4.排课时课程表中的所有信息要与实际上课信息一致(含实验课),包括上课教师、地点、时间等,同一上课班级有多人授课的,排课时必须明确每个人具体的上课周次

因授课特殊需要,凡是在教务系统课表中不能准确显示实际上课信息的课程,如技能课、小班授课等,均由相关学院单独提供教务系统以外的补充课表,但同样要求该补充课表中的所有信息与实际上课信息完全一致。补充课表于开学一个星期之内,分别提交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一份。

5.师范类专业需有基础教育学校老师讲授的教育类课程或指导的实践环节,兼职教师占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得低于20%。兼职老师要求:学前教育专业为幼儿园老师、小学教育专业为小学老师、其他师范类专业为中学教师。

6.实践环节需据实将学生安排到指导教师名下。

7.周二5-8节一律不排课。除综合素质课、跨专业辅修课、实验实训课、小语种课、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以外,周六下午和周日不排课。

8.注意排课的科学性、合理性:

1)周一上午1、2节不安排公共课,大学体育不安排在第1、2节,其他公共课合理安排;

2)排课需遵循“先上午、后下午、再晚上”的顺序,能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上课的,不安排在周六和周日;

3)同一门课程在同一个授课班级不准四节连排(技能课除外);

4)同一位任课教师面向同一个班级即使不同课程不准四节连排;

5)除专业特点要求外,不能3节连排,周学时为3的课程采用单双周的方式解决;若不可避免3节连排,尽量安排在下午;

6)原则上,一位教师每天的教学工作量不超过4学时(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除外);

7)原则上,每门课程在一个班级中,两次课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至少1天以上,如:周一、三、五或二、四等。

9.需要机房、琴房、练功房等特殊教室的学院,请联系相关学院确定地点。

10.在企业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上课的课程,授课地点不得设置为校内的某个具体教室,要安排在指定的虚拟教室(系统已设置名称为校外实践基地)。

 

    附件1:2021-2022-2学期跨专业辅修课开课一栏表

    附件2:2021-2022-2学期跨专业辅修课排课节次安排

    附件3:2021-2022-2学期需学生选课课程统计表

    附件4:泰山学院教授、副教授暂不授课申请表

                             

 

 

 务 处

                                  2021年122

 附件1:2021-2022-2学期跨专业辅修课开课一栏表.xlsx

附件2:2021-2022-2学期跨专业辅修课排课节次.docx

附件3:2021-2022-2学期需学生选课课程统计表.docx

附件4:泰山学院教授、副教授暂不授课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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