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处字[2021]46号
近期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第五轮专项督导核查的通知》,教育厅于8月23日至8月31日对全省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第五轮专项督导,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秋季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对实验室内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安全管理处消防科并报教务处备案。
2、制定本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
3、实验室环境卫生,要求做到实验场所干净整洁。
4、水、电、气及各种管路、压力容器等设施正常运行,设备完好。
5、实验室防疫工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实验室防疫工作。
6、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实验室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确保开学后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8月2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教育方案及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内容”和“泰山学院实验室检查记录表”送至办公楼A22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 tsusyglzx@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716583
教务处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