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6-04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1768

教处字[2021]33

 

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陆续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大学IT考试:2021年7月3、4日。

2.公共体育课、综合素质课、考查课:2021年7月4日前完成考试。

3.其他公共课及专业课:

校本部: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2日;

南校区: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0日。

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组织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

各学院安排考场时请查看教务系统中教学场地的使用单位,在属于自己学院的教学场地安排考场,以防场地冲突。原则上按照每20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员的比例安排监考排考时,实行任课教师回避制度(避开任课教师所上班级)。

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6日前将考试安排表(见附件2,务必填写清楚课程名称)报送教务处。公共课开课统计相关信息见附件3。

4.双专业双学位学生考试可安排在2021年7月10-11日或下学期开学前两周(由二级学院自行确定时间)。

5.各学院校本部7月12日、南校区7月10日至少安排一门专业课考试。

二、考试要求

1.考核方式、命题要求、考务工作、监考与阅卷要求、试卷管理、考场守则以及作弊处理规定等按照《泰山学院学生考试管理工作条例》(泰院政发[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注意:实行学分制的全日制在校生必修课程初修考试不及格,学生必须重修,不允许补考。

2.加强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包括平时考勤、期中考核、课堂小测验、大作业、课堂讨论、实验、论文、线学习(讨论)等方式;技能课考试应有3名以上教师评分签字。

3.有师范类专业的学院要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标准和要求组织考试和安排课程考核。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工程专业需安排5门以上课程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每门课程都要围绕课程目标的达成进行考试与考核,期末试卷的命题更要紧扣课程目标的达成去精准设计,建议采用综合性考核方式,务必做到各种考核方式对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有效支撑;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要严格按照专业认证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语言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及实验课程,要积累过程考试材料,为专业认证备好佐证材料。

具体要求:

师范类及工程类专业课程考核要按照专业认证要求命题,并填写《专业认证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见附件4)。

4.命制的试卷应按照泰山学院考试试卷格式模板排版、打印,要求文字、数字、符号统一规范。

5.各学院要认真填写试题(卷)申报表、印制申请单和试题袋。填写“试卷印制申请单”时,试题库试卷、AB卷和其他试卷分校区分张填写,并说明是哪种类型试卷,同时要在备注中注明考生年级。试题原稿要密封在试题袋内并在封口处加盖学院公章,不加盖公章的教务处不进行试卷印制。

6.公共课及专业课同时送交AB卷。AB卷重复率不得高于20%,且近三年试卷重复率不得高于20%。

7.学院在送印试题时需填写试卷专用袋封面,并审核无误后再进行送印,试卷袋封面务必参照期末考试安排表填写考场及考生人数信息。一经填写,试卷自印刷厂至考场将不再开封,无时间、考场及考生人数信息的印刷厂将不予印制。

所有试卷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以学院为单位整体送印

8.试卷由学校指定的印刷厂统一印制,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同各学院进行试卷交接。

9.校本部公共课考试试卷于考试前40分钟到办公楼A214领取,专业课试卷按照通知领取后带回学院保存,南校区每天上午8:00前在教务办公室(综合楼A204房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试卷。各学院需派2名考务人员同时到指定地点核对试卷数量,以免遗漏,并办好交接手续。

10.各学院在领取试卷时要对试卷袋封面进行核对,确保试卷内容、数量与考试一致。试卷领回后,严禁提前拆封试卷,同时要做好试卷的保密及安全工作,需设置试卷保密室和专门存放试卷的橱柜,存放试卷的房间钥匙和橱柜钥匙要分别由两名考务人员保管,并且每次发放试卷时都要有保管钥匙的两名考务人员在场。开考前30分钟监考教师到各学院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11.公共课开课学院在考试期间需要派专人到南北校区进行巡视,解决考试中的相关问题。

12.考试结束后,在各学院办公室进行试卷装订。公共课以学院为单位交回,各开课学院派专人到南校区教师休息室(综合楼A203房间)负责收取试卷,试卷收取完毕后,由开课学院将试卷带回校本部(教务处统一安排车辆);专业课由各学院收取,自行安排车辆带回校本部。考试期间各学院要安排好南校区值班人员,提前准备好考试使用的相关材料和装订工具。

13.重修考试事宜见附件5,重修名单在教务系统中自行下载。

14.开课学院必须在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统分等工作。课程考试必须采用密封学生姓名、学号,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最后合成分数的方式进行。

15.安排重修考生的考场,务必在考生人数一栏中体现重修考生人数,否则将可能没有重修考生试卷。课程考试时间、地点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应及时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相关师生。

三、成绩录入及整档

(一)成绩录入

1.阅卷结束后,需及时将考试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5日。

2.所有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必须录入平时成绩。

3.必修课按行政班级打印成绩单,选修课按上课班级打印成绩单。请各位老师正确提交成绩后立即打印成绩单(一式一份),由任课教师签字后随试卷装订。实验单独设课的课程按行政班级打印成绩单。试卷装订顺序要与成绩单中的名单顺序一致。

特别说明: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其他时间不再进行录入;如有录入错误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成绩更正申请表》并附试卷复印件,其他时间不予更改。成绩更改数量不能超过参加本门课程考试学生数量的1%。

自本学期开始,将对没有按规定时间录入成绩的老师,根据《泰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试卷整档

1.课程考试档案主要包括:考试组织与管理文件、试卷及相关材料。考试组织与管理文件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按照教学档案建档要求整档,所有考试课程和所有以笔试形式进行的考查课程,其试卷及相关材料由开课学院负责整档。

2.必修课试卷按行政班级装订,选修课试卷按上课班级装订。

3.所有的试卷都需要填写和装订课程考核分析表(见附件6)。

4.试卷整档装订需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发的封皮,要美观、规范,整档封面中各项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材料要按封面标注的顺序排放,装订成多册的试卷,只需要在第一册试卷中装入相关整档材料。学生试卷的排放顺序应与成绩登记表的顺序一致,第一份试卷应签全名。

5.试卷整档需整理、存档过程性考核的原始材料。

6.试卷整档工作务必在下学期第二周之前完成,学校将安排专家组检查整档工作。

7.重修学生的试卷随插入班级的试卷装订整档。

8.所有的任课教师要按照课程承担单位的试卷装订整档要求,进行装订整档,最终交回课程承担单位。

9.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好试卷分析和考试改革总结。试卷分析和考试改革总结应该认真、客观、准确,填写完整。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加强管理,继续提高考试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2.各学院在考前要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泰山学院学生考试管理工作条例》(见附件7)和教务处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要对学生加强考试纪律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教育学生诚信应试,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

3.因特殊原因需要缓考的学生,应提前2天向所在学院出申请,由学院确定是否准予缓考,并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缓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期初进行。

4.公共体育课、考查课、综合素质课(公共选修课)可随堂安排考试,但不得提前停课。综合素质课(公共选修课)应严格按照期末考试要求组织考试。考试时,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可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协助监考。考试结束后按要求整档,试卷由教师所在学院保存。

5.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成立巡视组巡视检查各考场。各学院自己上报学生作弊情况,将在二级学院评价中加分,学校巡视发现学生作弊情况,将在二级学院评价中扣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处理作弊学生,并对考场监考员点名。

6.学生考试时需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有缺失证件者,需提前开具“学生证证明”或“身份证证明”。

7.期末考试期间举报电话:6715595。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期末考试,协调安排校本部和南校区的考试工作,规范考试环节,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期末考试顺利实施。学校将对未按要求完成各项考试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并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部分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泰山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统计表

附件4:专业认证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

附件5:重修考试注意事项

附件6:课程考核分析表

附件7:泰山学院学生考试管理工作条例

                                    泰山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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