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成果,按照《泰山学院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奖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参评论文必须是全文发表于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正式期刊。增刊、摘要或者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参与评选。
2.我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均可申报。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为泰山学院,位次必须是第一位次或独立署名。
3.本次论文评选范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
4.论文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中具有创新性,能对我校教学改革和研究起到促进作用。
5.凡已参加过市级(含)以上优秀论文评选的成果,或者已获得市级(含)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次参评。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学校各种评优。对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三年参评资格。
二、材料报送
1.申请者填写《泰山学院优秀教学研究论文申报表》(附件1)。论文如果是英文撰写的,申报表中论文摘要部分请用中文填写。
参评者提交论文期刊原件1份,申报表、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及社会影响材料各一式3份,
2.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评选的基本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按照论文质量进行排序,择优推荐报送,每个部门限报4篇。汇总表(按质量排序)于5月7日前以单位报送教务处(办公楼A221房间)。
3.鉴于评审需要,各单位请同时将论文word电子版统一打包发至邮箱shiqun999@163.com。联系人:时群;电话:6715596
附件1 泰山学院优秀教学研究论文申报表
附件2 泰山学院优秀教学研究论文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