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站点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1081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聚焦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具体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2.学校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由其中牵头单位提出申请。

    3.申报项目将以学校为单位向山东省教育厅择优推荐。我校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4项。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4.其他申报要求参照教高厅函[2021]10号文件(附件5)。

    二、申报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3月31日周三上午11点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3份报送至办公楼A22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邮箱shiqun999@163.com或者QQ:709957111。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人:时群;联系电话:6715596

    三、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为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推荐的专家需要在新文科建设领域有突出研究成果或者丰富实践经验。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推荐(附件4),我校将择优推荐省教育厅1人。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附件4:推荐专家基本情况表

附件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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