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8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1508

教处字[2021]12


人才培养方案是各专业开展人才培养、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最重要、最基础的教学文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我校专业认证和应用型大学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1版所有类型(含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保障和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修订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及其附件(1)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解读

3.工程教育认证标准(通用标准、专业补充标准)(见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

4.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见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高字〔2020〕2号)》)

修订原则

1.产出导向,对接需求

贯彻产出导向(OBE)教育理念,对接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行业需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所有专业要加强社会需求分析,科学合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目标,并以此来确定专业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明确、具体、可衡量,确保行业需求、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之间的相互支撑和对应关系。

2.遵循标准,突出特色

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国家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等要求,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和专业办学实际,科学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立足学校办学优势与专业特色,结合行业发展形势,加强特色课程和环节的设置、开发设置新工科与新文科课程,把产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内容融入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3.强化实践,提升能力

结合专业特色与行业需要,优化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促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科研训练相结合,学院大力落实推进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课程,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

四、主要任务及要求

1.修订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心和难点。各专业需要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出适应“四新(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和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精准、细化、可实施、可衡量,毕业要求充分支撑培养目标,培养目标适应学校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新变化。

2.修订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设置必须对应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要充分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优化与完善课程体系,必须打破学科思维,去掉因人而设的课,去掉可有可无的课;增设达成毕业要求还空缺的课;加大实践实习实训课比重;每条毕业分解点要求至少有2-4门课程支撑,形成合理科学的课程支撑矩阵。

3.修订优化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是课程的细化分解,是课程实施的依据和载体。优化课程大纲,必须对应毕业要求及课程矩阵,精准细化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可达成、可测量、可评价;每一章节都有精准支撑某一课程目标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明确,每一种考核方式的考核标准细化、可操作,让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标准共同支撑课程目标达成。

五、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工作阶段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凝练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就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修订开展广泛调研分析

二级学院

 

2021.4.10

2

完成课程体系设置

各二级学院在调研论证基础上,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模板,制定出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

二级学院

2021.4.25

3

培养方案论证修改

各二级学院就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相关利益阶层代表进行论证、修改

二级学院

2021.5.25

4

培养方案审核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专业新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教务处

2021.6.20

5

培养方案录入

把新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根据新方案排课

二级学院

2021.7.10

6

教学大纲修订

根据新培养方案,修改完善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

二级学院

2021.8.20

六、工作要求

培养方案既要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符合专业认证工作要求,还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和相对稳定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是一项高难度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出如下要求。

1.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团总支书记、毕业生班主任、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等为成员。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院要确定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地落实,确保修订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3.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阶段进度安排,加强对修订过程中各环节的问题研究、指导与监督,积极动员全体师生广泛参与,深入讨论,确保高质量完成修订工作。

4.及时总结分析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不仅关系到全体教师、全体在校学生,更关系到每个专业对应行业的相关利益阶层,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需要,在不同阶段组织他们参与,要把相关的组织过程及他们的意见及时进行总结汇总,形成不同层面的调研报告,支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5.做好材料留存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相关材料,如毕业生等问卷调查,用人单位座谈会、师生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教学委员会会议记录,比较研究报告、修订说明等,一定由二级学院做好存档保留,作为今后专业认证的支撑材料。

、关于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特别说明

2019-2020年,为促进师范专业认证,学校根据认证要求,制定了2019年师范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对师范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学校层面,指导思想不变,模板基本不变,只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微调;专业层面,除已完成二级认证的两个专业外,其余13个师范专业都要根据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要求,从基础调研做起,完成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工作,扎实推进二级认证;已完成二级认证的两个专业,根据认证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人才培养方案,为三级认证做准备。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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