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补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5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1080

教处字[2021]9

为做好上学期公共课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320-32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成绩录入

2021325日前结束专业课及公共课补考成绩录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影响学生重修等相关工作,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注意事项

1. 各学院根据监考员安排表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监考员。校本部2号综合楼监考员请提前20分钟到2号综合楼A2015房间统一领取试卷,南校区监考员请提前20分钟到综合楼A204教务办公室统一领取试卷。请监考教师严格执行监考守则,监考时务必佩戴监考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到各自领取试卷的房间交回试卷。

2. 请将监考员名单于316上午10:00前报教务处。

3. 外国语学院应提前做好听力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大学外语监考教师除负责本考场的听力播放外,还应负责就近考场的听力播放,具体安排由外国语学院负责。

4.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校园卡(学生证)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证缺一不可入场,迟到30分钟者禁止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5. 高等数学IA、思政类课程和大学英语需要填涂答题卡,请携带2B铅笔和黑色中性笔,大学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录音机或多媒体播放,不用携带耳机。任何书籍、笔迹、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成绩记零分。

6. 准考证于319日发放,请各学院派人领取。

7. 大学体育不及格学生不再进行补考,须报名参加重修。

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各项考试和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补考工作,规范考试环节,严肃考试纪律,塑造良好考风。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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