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1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349

教处字[2021]4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工作将于3月8日(开学第一周,按双周上课)正式开始。现就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开学前工作准备

1.各学院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对所有老师进行疫情排查、检测和管理工作。

2.各学院要安排好教材发放事宜,及时通知学生领取教材,下载学期课表,熟悉新学期学习内容。

3.各学院通知教师下载课表,掌握上课时间节点,提前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好课,准备好教学日常材料。

4.做好本学期专业实习、实习支教、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相关工作。

5.各任课教师提前从教务系统导出点名册备用。根据学分制政策,课程与行政班级并非严格对应,请勿使用行政班级名册。

6.各学院落实跨专业辅修课的选课、排课工作。

二、开展期初教学检查

1.各学院做好期初教学检查,重点检查课程安排、教材发放、教学备课等工作。

2.各学院对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设施安全,确保新学期实践教学正常进行。

3.落实病假、入伍、实习等特殊学生的课程增添和删除工作。

4.准备缓考和补考工作以及毕业生学分核对工作。

三、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排查

按照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安函【2021】6号)要求,请各学院对各自所管实验室进行安全排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按时报送。

1.对机房、电气线路敷设、老化管线、大功率电器和各类充电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排查。

2.对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管理、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

                                     教务处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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