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师编写高水平、高质量教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学校按照《泰山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开展2020年度自编教材出版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主编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2.教材体系完整,内容准确,不存在意识形态问题。
3.资助教材须为有资质的出版社正式出版,能够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到信息;出版日期必须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4.立项教材编写负责人应当在计划财务处规定的当年报账截止日前完成经费报账,经费不能跨年度使用。
二、申报程序
1.主编填写《泰山学院自编教材资助申请表》,连同正式出版教材1本,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的CIP截图打印版,提交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组织审查工作,根据审查情况,填写表中“学院审查意见”栏,说明审查的情况、对教材的评价和审查结论。学校组织专家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资助及资助额度。
3.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于2020年12月4日上午11点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A221。逾期者不再受理。联系人:时群;电话:6715596。同时将电子稿以“单位—姓名”命名发至邮箱shiqun999@163.com。
附件:《泰山学院自编教材资助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1日